看完这一篇,我彻底懂得商标分类是什么鬼了 看完这一篇,我彻底懂得商标分类是什么鬼了 李纪刚 商标那点事 2016-09-01 哈飞汽车对您来说也许很熟悉,但是,哈飞啤酒您知道吗?近日,哈尔滨一名消费者对一罐哈飞原浆啤酒产生了疑问,想了解下哈飞什么时候生产啤酒了?哈飞原浆啤酒是否涉嫌商标侵权等问题? 之前笔者遇到过一些客户的想法也与之类似。比如,有的客户是做海产品的,笔者建议其将鱼制食品、虾(非活)等与活鱼、虾(活的)等分别注册。客户表示不理解,为什么做海产品要让我注册两件商标呢? 还有的客户说我是做门的,为什么建议我同时注册非金属门和金属门呢?难道门不包含至少这两种吗? 上述三个问题,其实是属于同一种问题,即商标的分类。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此法条中规定的商标分类表即是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及我国自1988年11月1日起采用国际分类以来的使用实践,针对中国的国情实际对商品和服务的类似群组及商品和服务的名称进行了翻译,调整,增补和删减而制订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目前使用的最新版本为“基于尼斯分类第十版(2015文本)”,共分为45个类别。 企业在申请商标时除确定商标的名称及图样外,还应将注册的范围提供给商标代理人,以供其查询。商标名称相同而注册范围不同的商标是大量存在的,比如“长城”商标,仅驰名商标就有第9类计算机、第4类润滑油、第33类葡萄酒、第12类汽车等,当然,这些商标也是属于不同企业持有的;再比如“海尔”商标,我们熟知的仅有第11类电冰箱上的商标,因为其他类别上的“海尔”商标被海尔集团基于防御的原因全部注册,因此他人无法再注册,我们也就不会看到相关的产品及服务。 经新闻后续报道,“哈飞”原浆啤酒为王蕴才授权河北一家企业生产,产品不涉及商标侵权问题。 上述两件商标也同时蕴含了同一类别里面的不近似的群组问题,因此不能武断地说,我注册了某一类,其他人就不能在同一类别的其他商品项目上注册了,具体还要看选择的产品或服务项目。 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变化调整。另外,因为容量有限,其项目也并非包含日常生活中出现的所有项目。因此,在企业或个人申请商标的过程中会有行业比较通用但分类表中没有的项目,这就需要专业的商标代理人根据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组成方式等进行“挂靠”到现有的分类。有时,确定商品的类别对权利的取得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之,商标分类是一个相对较专业的问题。能看懂并且找对商品所属类别的人,恭喜你已经触摸到商标代理人的边了。 文章仅用于交流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告知小编并会在24小时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