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与“王老厨”商标之争——尘埃落定 提起王老吉的商标之争相信大多数人都跟好听商标转让网小编一样,首先浮现的是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其实还有“王老吉”与“王老厨”商标之争在近日尘埃落定了。关于此次商标异议案件将由好听商标转让网小编来详细介绍一下。 异议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被异议人:王贵山 委托代理人:合肥市神州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指定商品:第二十九类“油炸丸子,肉,香肠,猪肉食品,鱼制食品,甲壳动物(非活),贝壳类动物(非活),肉罐头,腌制水果,熟蔬菜。” (一)当事人主张: 被异议人的答辩理由: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商标不存在近似,是依据自身情况,精心创意的好商标,且被商标异议的一方其显著性明显符合商标审查审理标准。 (二)商标局审理与裁定: (三)专家点评: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