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商标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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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8-08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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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沈抚新区商标受理窗口正式运行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委会

2019-09-20

为进一步提升沈抚新区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方便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沈抚新区商标受理窗口于9月20日正式运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沈抚新区商标受理窗口正式运行公告

一、设立依据

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经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批准,设立沈抚新区商标受理窗口。

二、受理业务范围

本窗口可接受全国企业的商标注册、变更、续展、转让、注销、质押等25项业务申请,代收商标局规费,代发商标注册证和受理/不予受理、核准/不予核准等各类通知书,开展商标相关业务咨询等服务性工作。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委托授予的权限,本窗口仅负责受理申请人直接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材料,代理机构代理的商标申请、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不在本窗口受理范围内。

三、受理窗口信息

1.窗口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2.受理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

四、注意事项

1.受理窗口仅负责接受商标申请及费用代收,申请结果最终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核通知/发文为准。若商标局下发驳回、不予注册/核准等通知,以及因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相应处理等情况导致申请无效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2.受理窗口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商标业务申请,请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的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网上申请确认书》。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商标业务申请规费清单

收费依据: 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号文件。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说明:

1.以上收费项目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受理规费,不论申请是否核准,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统一出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邮寄至沈抚新区商标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核验无误后通知商标申请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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