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流行语到底能不能注册商标呢? 在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下,上网在大部分人的生活中已经变成不可或缺的了。网络流行语也开始盛行了起来,并成功进入了人们现实生活中,由于网络流行语的使用频率高、商家们纷纷用网络流行语作为宣传的手段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一部分企业甚至把流行语作为商标进行申请注册,那么网络流行语到底能不能呢? 网络流行语符合商标的定义吗? 知识产权专业人士表示,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从商标法的规定上看,大部分网络流行语并不具备显著的特征,也并无任何实质性含义。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不能把网络流行语当做商标申请,只是根据商标的定义来看,网络流行语申请成功率极低。 网络流行语是否触犯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条例? 近些年来诸如“屌丝”“你妹”“蛋疼”等网络流行语常年充斥在我们耳边,给我们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如果一旦被注册成为商标便会助长社会不良风气。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从这一点上来看,很多带有不良影响的网络流行语是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申请是不可能通过的。 网络流行语能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网络流行语就是快餐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往往容易“过气“,然后商标却是企业的形象标志,是企业长期发展的一种无形资产,要经得起时间的沉淀跟考验。而且根据国光知识产权的专家观察,商标注册周期长,可能商标注册下来所谓的流行语也已经不流行了,那么企业就要承担这样的损失了。企业总不能随着网络流行语的改变而更换商标吧,这是不现实的,也完全违背了商标的初衷。 国光开播十三年了,这些漂亮助理都是满满的记忆 2005年助理冬冬 一个小粉红的冬冬 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