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乔布斯”被意大利服装品牌合法拿下,商标还学苹果被咬了一口 五年前,乔布斯的名字被卷入一场跨国官司,这场官司始于一起商标权纠纷,苹果公司为起诉方,被告人为意大利一家服装公司的创始人,Barbato两兄弟。最近,受理法院对这起诉讼作出了判决——苹果败诉。 2012年,一对意大利兄弟将“Steve Jobs”注册为商标,用于他们马上要成立的服装公司,还将其直接作为公司名称。之后,兄弟二人还专门模仿苹果的商标为自己的公司设计了标识——一个小写字母“j”,顶部的圆点化为一片具象的叶子,主体部分也出现了被咬掉一口的设计。 目前这家公司的主要产品为T恤、牛仔裤及各种服装配饰,但Barbato兄弟在接受意媒采访时曾透露未来计划推出同名品牌的电子产品。 苹果公司认为该商标已构成侵权,将兄弟二人诉至法院。 该法院最近作出判决,认定Barbato兄弟的行为合法,判决理由为“Steve Jobs”的商标“j”是不可食用的物品,而苹果商标中被咬掉的是作为水果的苹果,二者存在差异,故不构成侵权。 几乎与Barbato兄弟在同一时间,另一位远在土耳其的商人Kamil Kreki也抢先在国内申请注册了“Steve Jobs”商标作为旗下某服装系列的品牌名称。 Kamil Kreki表示,公司主要做出口生意,“Steve Jobs”这个名字能够帮助公司更好地打开海外市场。而该申请也已获得当地专利商标局的批准。“Steve Jobs这个名字已经成为一个全球知名的品牌,并且将会永远被世人铭记。很显然,使用 Steve Jobs 这个名字作为我们的品牌,将会极大促进我们在全球的广告宣传工作。” 有趣的是,当时苹果公司并未对土耳其的这一抢注行为作出回应。 以上两家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都是在乔布斯逝世(2011年10月5日)后不久提出,按国内《商标法》的规定,存在“搭便车”之嫌,但因其目前的产品与苹果公司的产品皆无重合,经营行为也并未出现瑕疵,因此尚未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侵占商誉。 -------------------------------------- 本文为财视media综合,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