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独家授权的权属争议,中国红牛向泰国天丝索赔37亿一审被驳回 诺品世纪专注深入著作版权、商标专利注册,关注我,带你看知产热闻。【本文发自:npcentury诺品世纪知产快维】 11月28日晚,泰国天丝公布了最新诉讼进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1月25日经过审理,就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案作出判决,未支持红牛中国享有红牛系列商标所有权的主张,同时驳回了对天丝37.5亿元的索赔。 华彬旗下红牛作为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对17个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天丝医药向其支付共计37.53亿元的广告宣传费用。 法院认为,红牛中国存在出于自身商业利益的考虑、且已就相关广告宣传费用计入公司运营成本等情况,因而被拒绝。 中国红牛认为中国红牛是“红牛系列商标”在中国市场从零价值到数百亿市值的唯一投入方和贡献者,请求法院确认本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合法权益,即有权使用“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商标所有权进行审查和裁判,偏离了本公司的真正诉求。 红牛品牌由泰国商人许书标在1996年创立,于1995年年底由华彬集团取得授权后引进中国,2015年开始,陷入了红牛功能饮料商标授权的“二十年”、“五十年”之争。 泰国天丝是红牛功能饮料商标权的拥有者,而中国红牛是商标的被授权方,泰国天丝方面坚称,品牌授权已于2016年底到期,但严彬也坚称引入时的签订的授权期限系50年。 中国红牛本次起诉泰国天丝集团并索赔37.53亿巨款被驳回,光是案件受理费即达到了一千八百八十万六千八百元。 中国红牛在诉讼过程中表示,若不能确认上述红牛系列商标由中国红牛单独享有所有权,则请求确认中国红牛和天丝医药共同所有,但北京市高院并未予以支持。 中国红牛认为,一审判决回避焦点问题,未能体现公平原则。中国红牛作为“红牛系列商标”这二十余年来唯一的投入方,于情于理于法,均应是该商标合法权益的享有者,将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商标授权使用,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商标大战亦维持了多年,与中国红牛、天丝医药不同的是,王老吉、加多宝皆为本土品牌。 在商标权属争夺上,加多宝作为被授权方显然相对要吃亏许多。 从王老吉和加多宝的一系列商标维权案件中,可以看出王老吉作为商标拥有者,依法能享有多项权利,当然也不能违背商标使用授权书的相关细则问题,且应当根据市场作为一定的参考。 严彬集团和天丝集团签订授权的商标使用授权书究竟是二十年还是五十年?现今各持一词,尚未有明确定论。 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感谢你的收藏、点赞、转发三联哦~ ( ` )比心真的不考虑加个关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