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关于证据保全公证,您应该知道的几点 许多人去法院打官司的时候会遇到这么一种状况:当法院对证据进行调查时,本来存在的证据却消失了,之前所做的努力有可能毁于一旦,这就牵涉到一个证据保全的问题。 上课啦!普法时间现在开始:什么叫证据保全?证据保全公证具有哪些优点?下面小编就给大家盘点一下。 什么叫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活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 证据保全公证 证据保全公证是指诉讼开始前,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现行予以收集、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 申请证据保全应具备的条件 (一)证据可能灭失。 (二)证据在将来难以取得 上述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的三种形式 第一,准诉讼中证据的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以前,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的请求而为的证据保全; 第二,诉讼中的证据保全,即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第三,诉讼外的证据保全,即公证处应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将证据固定并保存下来。 首选保全证据公证的理由 1、公证是非诉讼活动,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更符合当事人的心理需求; 2、从社会成本角度考虑,公证保全较其他行为更可行,成本更小; 3、从接近客观事实的可能性方面来说,公证保全在时间上离事实,甚至有的就是在事件发生的当时,更能保全证据的真实性; 证据保全公证以保护证据、确定事实为基础性功能,不仅能让当事人解除后顾之忧,为诉讼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随着科技的发展,经济贸易往来日益频繁,经济纠纷随之也日益增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越来越多的方面受到侵犯,在保险、索赔、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房屋拆迁、贷款、质量事故、数据等方面都要求能有案可查、有据可考,权益人覆盖面更广,保全对象更多,这不单表现在对书证、物证保全方面,还表现在对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保全、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及行为过程的保全等方面,因此,证据保全公证已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必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