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第35类商标”天猫入驻资质与亚马逊入驻资质之对比 最近,“天猫新规(《天猫2017年度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细则》):没有第35类商标,不能开设天猫旗舰店!”在知识产权圈里热议纷纷。 面对这则消息,大家一定会有这样的疑问,难道在网络上入驻开店,都必须得有第35类商标吗? 下面,优蚁网小编将搜集“天猫”和“亚马逊”相关的入驻资质规定,看看是不是没有第35类商标,就不能入驻开店了。 天猫2017年度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细则 通读细则后,优蚁网小编将总结出一下几点: 一、本细则适用于卖场型的旗舰店,而不是所有的旗舰店 卖场型旗舰店指以服务类型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 二、入驻天猫的“卖场型旗舰店”对商标的要求 1、开设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需包含3503类似群。 2、店铺内经营品牌:指卖场型店铺内经营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商标类型。 举例:开设苏宁卖场型旗舰店,需提供苏宁品牌的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卖场内经营的飞利浦品牌销售电视机,需提供飞利浦品牌的第9类实物类型商标。 3、开店主体需为35类服务类型商标的商标权人或其关联公司,其中关联公司指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存在资本关联的公司(企业信息官网可核实/出资章程)、集团旗下公司(不限于电子商务公司、销售公司等,需在官网可核实)。 三、细则中所指的第3503类的服务有哪些? 最新实行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尼斯分类)规定:3503的商品如下: 注:即使你有第35类的商标,但你的商标所指定使用的服务没有包含以上8种服务中的其中一项,那也是不符合要求的。 亚马逊入驻开店资质 通读规定后,优蚁网小编发现,在亚马逊入驻资质清单中,针对商品品牌资质方面,要求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这里没有要求提供第35类商标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附:亚马逊入驻资质清单(适用于全部商品) 1、营业执照副本; 2、国税税务登记证; 3、商品品牌资质(请根据您所对应的下述情况提交相应资质); 3.1 如销售自有品牌商品需提供: 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3.2 如作为品牌代理商或经销商销售商品需提供:完整授权 授权书:您有权销售的授权文件或其它证明文件 品牌方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3.3 如销售进口品牌商品需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总结,《天猫2017年度卖场型旗舰店入驻资质细则》只适用于卖场型的旗舰店,而不是所有的旗舰店。而且,只有开设卖场型旗舰店才需提供第35类服务类型商标,需包含3503类似群。所以,并不是所有店面都要提供第35类商标。 亚马逊入驻开店资质,针对商品品牌资质方面,只是要求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