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商标权?著名商标“云铜”之争开庭审理! 没有商标权?著名商标“云铜”之争开庭审理! 宏邦知识产权加项目规划 2018-07-20 知识产权+项目规划—资深顾问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宏邦 宏邦导读 近日,昆明中院知识产权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中国云铜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云铜”)状告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撤销对方认定的云南省著名商标:第40类的“云铜”商标。作为第三人出庭、也是商标大战的主角之一,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铜股份”)表示:对方存在恶意抢注,谋取暴利,滥用诉权。同时表示,香港云铜的企业名称已侵害了云铜集团公司的名称字号权。 香港“中国云铜”状告云南省工商局 原告中国云铜集团有限公司诉称,公司经多年境外合法经营,现已拥有上千亿合法资产规模。为了投资回报云南,打造公司“云铜”品牌,中国云铜成立了“投资云南委员会”,并于2015年2月在云南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香港中国云铜集团有限公司昆明代表处”。 2015年4月,中国云铜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撤销云铜股份第40类商标的申请,理由是云铜股份连续3年不使用该商标。国家商标局于2015年决定撤销云铜股份的“云铜”商标。云铜股份不服决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议,该委员会于2016年作出复审决定书,认定云铜股份没有使用“云铜”商标,并撤销云铜股份的“云铜”第40类注册商标。 中国云铜认为,在本案商标撤销过程中,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1月12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云铜”第40类商标为著名商标的初审认定公示。随后,中国云铜两次书面向云南省工商局提出异议,但未得到答复。 为此,中国云铜将云南省工商局告上法庭,同时也将云铜股份列为第三人告上法庭,要求判定行政不作为成立,同时判令云南省工商局撤销该认定。 云南工商局:“云铜”商标认定合法 对此,法庭上,云南省工商局的代理人认为,本案为行政诉讼,但首先中国云铜不具备诉行政讼主体资格,并非本案适格的原告。在该行政行为中,原告并非行政相对人,而且原告也并无任何证据证明,该行为已经或可能会对其产生影响,因此原告也并非利害关系人。 另外,云南省工商局依照相关办法规定,认定云铜股份的第40类“云铜”商标为“云南省著名商标”,该行政行为合法,程序合法。而且云南省工商局已经对原告中国云铜提出的异议进行了调查审核,确实履行的法定职责。 中国云铜以云铜股份连续三年不使用“云铜”第40类商标为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撤销商标的申请。但该案目前仍在诉讼中,被申请商标在作出最终撤销决定前,该商标依然是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因此,原告中国云铜提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对于原告的异议申请,云南省工商局已调查核实职责。 云铜股份:存在恶意抢注,诉讼牟利 公开资料显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公司前身为云南冶炼厂,成立于1958年,1998年改制为股份制上市公司,更名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生产高纯阴极铜、电工用铜线坯、工业硫酸、金锭、银锭等主产品。 对于这起官司,云铜股份的代理人认为,云南省工商局认定云铜股份持有的“云铜”商标为“云南省著名商标”的行为合法有效。而且云铜股份的“云铜”商标早上2012年就被认定为“昆明市知名商标”。 同时,云铜股份也认为,中国云铜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应裁定驳回。中国云铜是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公司,其并未持有任何“云铜”商标,因此,该认定并未侵害原告公司的任何权益。相反,中国云铜的企业名称中含有“云铜集团”字号已侵害了云铜集团公司的名称字号权,属于不正当竞争,应停止继续使用“云铜集团”的字号。 “对方公司实际上是恶意抢注商标,而且想以此牟利。”云铜股份代理人介绍,自2008年起,中国云铜和该公司股东的另一家公司云瑞之祥公司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疯狂全类别通过抢注“云铜”商标,并在报刊、互联网上大肆宣扬叫卖,还在香港注册了含有“云钢集团”字号的企业,据他们了解,中国云铜股东现在仍在北京等地大量注册含有“云铜”的企业,目的就是要云铜股份和云铜集团向其购买“云铜”商标,以获取高额收入。 双方因为商标权纠纷,已经纠缠了近10年的,中国云铜和云瑞之祥公司先后在北京、深圳、昆明等多家以侵权为由提起大量诉讼,企图通过司法诉讼行为为其谋求不当利益,属于滥用诉权,严重干扰了司法诉讼活动。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将经合议庭合议后,再择期宣判。宏邦知识产权将持续关注。 近年来,由于产权意识淡薄,很多知名企业在商标注册上吃了大亏,对于被抢注方而言,一方面是对自身品牌建设不利,另一方面会对产品在市场推广上带来麻烦,尤其是知名产品,往往会遭到抢注方的起诉和索赔。 宏邦知识产权建议,企业在商品和服务投入市场后,应当尽快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同时因为抢注行为并不一定单单针对商标,对外观专利及著作权也存在抢注的可能,因此企业新设计的产品外观应当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外观专利,新设计的美术作品应当及时做著作权登记,以免被他人抢注为商标。 推荐阅读 知识产权贯标外审注意事项!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 注意事项 上海宏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作为“知识产权+项目规划—资深顾问”。不仅可以帮助广大企业进行商标注册、专利运营、版权登记,知识产权维权、诉讼,还可以帮助企业做进一步的项目规划(知识产权贯标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基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双软认定、科技小巨人,以及各类国家资金扶持+减税项目),从而享受更多官方优惠政策。 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400-9950-966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更多 ↓↓↓ 文章已于修改 阅读原文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