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未注册却用宣传,这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在一些产品上,我们经常看到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印有标志,这代表着该商标是在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起到提示性作用,享有商标专用权。 按照《商标法》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权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那么,如果是未注册商标,或者是已经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甚至已经拿到了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的情况下,能不能加注进行使用呢? 答案是否定的。 只有注册商标才能标注,任何未注册商标,无论是否提交注册申请,都不准冒用注册标记。 如果在商标未核准注册的情况下,擅自加注标记,会有以下后果: 一、未注册商标在使用中,加注注册标记或标称“注册商标”,既是对消费者的欺骗,也损害了商标管理秩序,视为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使用未注册商标也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或其他在先权利,如著作权或企业字号权等等,即有被诉侵权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