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案件都要移送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后,商标侵权案件移送标准发生了哪些变化? ①非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定罪起点数额大幅度减少,案件移送的"门槛"降低。一是把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在"非法经营数额"方面的定罪起点,由原来的10万降至5万;二是对侵犯商标权增加了一个规定,就是违法所得达到3万元的,也要定罪;三是把单位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由原来是个人犯罪标准的5倍,降低到3倍。 ②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规定未作保留,且定罪要件由一变两。《追诉标准》将"假冒他人驰名商标"专门列为移送标准,且没有规定经营额和违法所得必备的数额要件,只要假冒驰名商标,不论有无经营额和违法所得,都应移送;《解释》对此不但没有保留,而且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不论是假冒普通商标还是驰名商标,都必须具备两个要件,即除了假冒外,经营额和违法所得必须达到一定数额,如果假冒一种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必须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 ③提供便利条件、帮助的,以共犯论处。以前,《追诉标准》对为商标侵权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的,没有列入追诉范围,工商行政执法办案人员对此也未作为打击的重点。 ④"非法经营数额"不按"真品价"计算,按销售价计算。 ⑤明确了触犯不同犯罪时的处罚原则,可操作性增强。 行政程序中认定的驰名商标有被法院推翻的先例吗?那已经在商标局网站公示的驰名商标认定结果还作数吗? 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管理和商标注册中,就某件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并据此作出相关商标评审决定、商标注册异议裁定以及其他处理决定的,利害关系人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会对该商标是否需要认定为驰名商标、是否应认定驰名商标进行判断。因此,在此情形下,法院是可能推翻行政程序认定的驰名商标的。如果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驰名商标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未被提起行政诉讼,则该认定具有确定力,应当理解为在该案件处理中,相关商标是驰名商标。不过,无论是行政程序认定的驰名商标,还是法院司法程序认定的驰名商标,都是个案认定,仅对该个案有约束力。在其他案件中,需要确定该商标是驰名商标时,仍需提交相关商标驰名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3号第七条规定:“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前,曾被人民法院或者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驰名的商标,被告对该商标驰名的事实不持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认定。被告提出异议的,原告仍应当对该商标驰名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工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二条则规定:“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获得驰名商标的法定途径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司法解释,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的名称有五种法律途径: 首先,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可的驰名商标。 ,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据材料以证明该商标是著名的。经工商局调查核实后,建议上报商标局确定的各个层次。 第二是向商标局申请在商标异议程序中识别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13条规定:“申请相同或相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对未经他人注册在中国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翻译,这很容易导致混淆和没有注册和禁止使用;申请异,异产品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品,模仿品或译文,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不得注册且不得使用。企业认为商标局初步批准和宣布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按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规定并要求没有其他人注册与商标同时,提交证明商标著名的相关材料,以备商标局认可。 第三项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以在商标争议程序中确定驰名商标。如果企业认为他人的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有关材料,以证明其商标是驰名商标。法律及其实施细则,并要求排除取消注册不当与 目标同时,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其商标确定为驰名商标。 第四,在商标侵权管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认可驰名商标。如果 企业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侵犯了其专有的商标使用权,则可以向发生案件的城市(县,州)或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要求。禁止其使用,并提交相关信息证明其商标是众所周知的材料。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裁定。如果尚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则自认定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提出相同商标的另一种确认请求。 第五项是在商标侵权的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02?32号法律解释)第22条规定:“在审理商标争议案件时,人民法院法庭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法确定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据此,可以将企业的商标权报告给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其商标是驰名商标,并向法院申请确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 有多少“驰名商标”是法院“认定”的 驰名商标的司法裁定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但在某些中央直辖省市也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在审理商标争议案件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商标申请的请求,当事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回应注册商标是否驰名,应当依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与管辖权和法律适用范围有关的商标案件的解释》第2条规定:“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应由中级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水平。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大城市1-2个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受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驰名商标的司法裁定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但在某些省市,也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