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类别划分_图形 商标图形要素应根据其形状,列入不同的类、组、项中,而不考虑其组成材料或组成物体的用途。 因而,娃娃、动物和车子等玩具,分别列入人物、动物和车辆的类别中。 同样,任何绘画或雕塑的人物、动物或物品应分别列入有关人物、动物或物品的类别中。但假如绘画或雕塑是众所周知或享有名气的,则也可以按这种意图划分,列入22.5中。 若某物品是另一物品的组成部分,它的图形应列入后者所在的类、组、项中,除非它已明确列入其他的类、组、项。 如摩托车机体,作为摩托车列入18.1.5,而摩托车的车胎、车轮和方向盘等部件,则已明确列入18.1.21。 假若用这种办法还不能确定一种图形要素属于某个组和项,就可以考虑把它列入两个组合项中,已特别注明不属于某个组、项的除外。 例如:一个人的图形,无法辨明男人还是女人,那么这个图形可同时列入2.1和2.3. 一个物体或生物的图形与某一项别提到的物体或生物的图形相似,即使该相别或其他的项别没有明确地提到它,也可以把它列入这种相似的物体或生物图形项别中。 一个商标如果由几种具体明显特征的图形要素组成,它们分属于不同的类、组、项,它们将分别列入相应的不同类、组、项中。 例如,一个瓶子的商标图形由一座城堡和一种有特色的书法组成,那么它将分别列入相应的第7类和第27类中。 同样,一个穿军服、骑马并吹小号的男子,可同时列入2.12,2.1.20和2.1.9三个项别中。 商标图形要素编码大致分为两种:主项编码(前不带“A”者)和辅助项编码(前带“A”者),编码的记法主要为“类、组、项”或“类、组、项+辅助项”,类、组、项之间以“.”相隔,项与辅助项之间以“—”隔开。 辅助项在记法上不可作为独立的编码,而必须与适当的主项连用,且主项在“—”号前,辅助项在“—”号后。 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正文项中带“—”符号的项目为根据中国商标图形实际情况所加,所加项目均尽量与原项目相协调。带“@”符号的项目为在原版本某项注释中提及,而正文项中又未具体列出的这些项目,并冠以“@”符号。 文字商标VS图形商标谁更“实用”? 马克这个词是什么? 马克马克(词)”一词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