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商标含23个字,难道这样也可以? 申请商标最怕什么?近似!毕竟我们人口众多,每天的商标申请量就数以万计,构成近似商标是最为常见的商标驳回理由之一。 中国的汉字一共有多少个一直没有定论,即使到如今,汉字仍是在不断的变化与发展之中,就连《新华字典》也很难说收录得齐全。于是,为了提高注册的成功率,就有人想到了将商标“复杂化”的办法。只是,如此面临的将会是更多的驳回风险! 你肯定会想,如此复杂的设计应该没有人与它构成近似了吧。但是到了复审阶段,申请商标仍旧被驳回了,并且一个近似还不够,这件商标一共涉及到三种驳回理由。 当然,这还只是“竹叶青”的部分。在申请商标中,还有两个字——“葛根”! 商评委认为,“葛根”为一种多年生藤本植物的根,为一种中药,具有解肌退热、生津止渴等功效。申请商标含有“葛根”,居于文字之首,并与其他文字独立设计,用于指定使用服务上易导致消费者对服务内容等特点产生误认,故申请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之情形。 我们再来整体分析下,申请商标主要识别部分为“竹叶青 葛根竹叶青添加葛根 以现代科技焕发传统产品新活力”。商评委对此认为,申请商标用于指定使用商品上,易使相关消费者识别为简介性用语,并且商标整体设计过于复杂,不易作为商标,缺乏作为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不予注册的情形。 综合决定,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一件商标,设计得越复杂,其中包含的元素也就越多,有些申请人可能会认为这是规避与他人近似的好办法,但事实上极有可能会起到反作用。只要其中的某一个元素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商标申请的驳回。更多的时候申请商标不是靠着所包含的字数取胜,而是新意和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