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课堂# 图书商标可以是一个单独的LOGO 和协集团 2019-12-27 张月梅的商标文 宣传法治思想,普及法律常识,促进企业与法律人之间的交流。 我每个月读五本以上的书。图书馆的书是一月一借,一次五本,别处借的和自己买的就不固定了。 有人问我:“你是怎么平衡工作、生活和读书的?” 对我而言,这问题很奇怪。因为读书于我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没有刻意,不必安排,就是生活本身。 我读书,是喜欢用这种和他人安静的交流方式,打发时间。 读书从来不是一个人的时光。读书是和另一个人的深刻交流,是感受、体会、理解、接纳另一个人的过程。文字和声音、动作、表情一样,直接地展露着一个人的内心,又因为文字是严肃思考的产物,有时能更具逻辑地表达着一个人的思想和观念。 所以,阅读让交流更加通畅。 在所有的文字中,我最喜欢读小说。每读到一部优秀的小说,我都会从心底对作者生出真挚的敬意。我坚定地信奉这句话:故事本身就是观念。 可惜这世界上会讲故事的高手不多,甚至连贩卖好故事的书店与出版社都远远地少于想读好故事的心灵。所以,当我读过一本好书,自然地想寻找更多的好书。 比如,我读完乔乔.莫伊斯的《永不言弃》后,就想读她别的书。所以,我注意到了这本书的商标:知更鸟。 “知更鸟文学”是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旗下的文学品牌。 然后对书籍的商标产生兴趣。翻了下自己的小书架,发现我还有以下品牌的图书:“理想国imagimist”(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读客”(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午夜文库”(新星出版社)等。 标识分别是这样的: 我还专门查询下注册情况。“午夜文库”、“读客”、“理想国”均由相应出版社在书籍商品和出版服务上注册,“知更鸟”在很多商品和服务上都有注册,但没有属于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 只是这些商标都是出版社下属品牌之一,都应不算是出版社的主要商标。 我好像想不起来哪个出版社的主要商标,就仔细看了出版社主要商标在图书上的使用情况:或者没有,或者在封面上与出版社名称并列使用。 比如我的书《张月梅的商标文》,是这样的: 突出使用的商标基本都是出版社下属的品牌系列,比如上面提到的几件商标,都突出地标示在了封面和书脊上。 我还真不知道。虽然也算出版了一本书,但其实真不是很清楚图书出版的事情,尽管我知道图书出版是相当大的一个市场,还知道书店里也不仅仅是卖书,更知道在极具融合能力的今天,一家公司明天会做什么有着无限的可能性,难道出版社现在或者将来会仅仅只是出书? 也许我这些想法真是闲操心了。既然出版社都把下属的系列品牌特别设计了,可见也是懂得商标的作用的。 如果出版社希望读者或者作者看到某LOGO时,能够直接想到出版社,那么把这一LOGO与以显著的方式单独放在图书封面上,似乎更能起到商标的作用。 毕竟不论从事哪一行,不论现在做什么,一家公司的商誉终究会凝结到商标上,而且以没有上限的方式显示其价值。 所以,我认为,最好把商标与企业名称分开使用,不管是出版社也好,其他厂商也好。 最后介绍一下,《永不言弃》英文名为《The girl you left behind》,这也是书中那幅画的名称《留下的女孩》。整个故事就是围绕这幅画展开,记述了两个相隔百年的女孩苏菲和丽芙的爱情,及她们永主言弃的人生故事。 我也看完了乔乔莫伊斯的另一本书《我就要你好好的》(Me Before You),讲述了不可能的爱情,探讨如何才是值得过的人生。不值得过怎么办?书里的男主角选择了死。 两书相比,我更喜欢前一本。 【免责声明】本文信息来自@张月梅工作室,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和协集团立场。本文配图来自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本文仅作信息分享、通知使用,无意侵权,如有侵权、不当使用等情况还望告知,我们会尽快处理,谢谢您的谅解! 部分图片授权基于:CC0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