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通知丨关于领取商标代理机构“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内附名单) 中华商标协会 2016-07-31 关于领取商标代理机构“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 各商标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材料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10号窗口领取 二、领取数字证书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需提交以下三份材料: 1、代理机构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 2、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意】:上述三份材料均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公章。材料不齐全的,不能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 附件:《已审核合格并可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商标代理机构名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2016年07月26日 已审核合格并可领取第三十三批“商标数字证书”的商标代理机构名单 (名单截至2016年06月30日提交申请材料的商标代理机构) 来自: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联系人: 聚焦商标品牌新闻活动 欢迎关注“中华商标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