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洪坊”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近日,河南蔡洪坊酒业有限公司使用的 “蔡洪坊”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该商标注册用于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33类烧酒、蒸馏饮料、酒(饮料)商品上。 据了解,蔡洪坊酒业始终坚持固态发酵、纯粮酿造的传统工艺,2011年、2012年蔡洪坊酒连续在全国农洽会上被评为“白酒金奖”,2012年获得“新蔡县县长质量奖”、“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2013年又获得“河南名牌产品”和“河南省质量诚信2A级工业企业”两项殊荣。2014年获得“驻马店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2015年取得“河南省著名商标称号”。 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不能用于企业宣传 新华社北京3月1日(新华社wen-jun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