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驰名商标”还有用吗 原创 知元 深圳知元商标注册 2018-03-18 来自专辑 驰名商标 2014年的新《商标法》实施后,曾经蔚为壮观的“中国驰名商标”的广告满天飞的现象终于销声匿迹了。《商标法》第14条第5款规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失去了广告宣传这个最大用途之后,随之而来很多企业都在问,那认定(申请)“驰名商标”还有用吗? 有没有用,要看你怎么定义“有用”。是为了制造宣传噱头和卖点,还是为了扎扎实实地发展壮大品牌。如果是前者,当然就没用了;如果是后者,那就不仅有用,而且很有用。 地方奖励 在如今这个Money Talks的世界里,就让我们从Money开始讲起吧。在品牌意识和质量意识日益高涨的大背景下,全国各地都出台了对辖区企业的品牌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巨额奖励。 以深圳市为例,龙华区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广东省著名商标奖励50万元),宝安区对驰名商标奖励100万元(省著名商标奖励30万元),南山区对驰名商标奖励50万元(省著名商标奖励15万元),罗湖区对驰名商标奖励30万元(省著名商标奖励10万元),龙岗区对驰名商标奖励20万元(省著名商标奖励10万元),其他区也有奖励,就不一一列举了。关于著名商标,可参考另外的“著名商标”的前世今生这篇文章。 阻止山寨公司 由于公司注册与商标注册分别是由两个不同的部门机构管理,不法商家盗用知名商标去注册公司,然后以假乱真、欺骗用户的案例经常发生。 如深圳市彬讯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土巴兔”商标)发现河南土巴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公司名称中擅自使用“土巴兔”商标,遂提起诉讼,彬讯公司胜诉后,河南土巴兔公司被判立即停止商标专有权行为、变更企业名称及赔偿。 又如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现五八同城(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五八同城中介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五八同城”字样,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系“58同城”的关联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将五八同城中介公司诉至法院,五八同城中介公司被判改名。 此类案例发生后,企业虽然也可以通过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这毕竟是事后维权,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人力物力。有没有办法事先让这些山寨公司根本无法成功注册呢?当然有。 2017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和《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工商企注字〔2017〕133号),其中《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第27条规定, 企业不得使用工商总局曾经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规范汉字作同行业企业名称的字号,但已经取得该驰名商标持有人授权的除外。 企业通过工商总局获得驰名商标的,工商局系统会录入驰名商标保护数据库,在公司注册的核名阶段,公司名包含这些驰名商标的同行业公司名称就通不过,不法商家再想把驰名商标注册为公司名的方法就行不通了。 要注意的,认定“驰名商标”有3种途径,可参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3大途径,目前的条文仅规定适用于企业通过工商总局获得驰名商标的,通过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暂时没有纳入条文规定。 在上述报告中提到, 打击山寨品牌 2013年,深圳市北奥科技有限公司在照明器具等产品上也申请并注册了“海康威视”商标。 这个案例也是很多品牌企业经常遇到的问题,不法商家把自己的品牌注册在其他不相同或不类似产品上,要怎么办呢?一种方法是企业将自己的品牌在所有的商标类别上都提前注册;另一种方法就如“海康威视”案例一样,当自己的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引用《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进行维权。 《商标法》第13条第3款规定,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也是有一定限制的,可参见驰名商标是否在所有类别都受到保护这篇文章。 利于商标执法 国家工商总局、各地工商局、公检法等各个机关经常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在这些专项行动中,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均是其行动的重点内容。 如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46号)的通知中指出 (九)加强商标行政执法。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和老字号商标的保护力度。协调查处重大仿冒侵权行为。将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研究推进商标代理信用监管,提高商标代理行业服务水平。(工商总局牵头负责) 又如工商总局办公厅《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办字〔2017〕165号)中指出,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应对当前市场上打击商标侵权工作新形势,切实加强系统内外部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和老字号商标为重点,有效开展同权利人、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相关各方的合作,加大对商标侵权案件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商品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 最后,对拟上市或已上市公司,认定的“驰名商标”也是一笔价值不菲的无形资产。据统计,中国约70%的上市公司都拥有“驰名商标”。 以上,说了这么多,笔者要再补充一下,驰名商标认定以“个案认定、被动认定、按需认定”为原则,感兴趣的可阅读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3大途径这篇文章好好了解一下。 参考阅读: 驰名商标是否在所有类别都受到保护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3大途径 “著名商标”的前世今生 广东省著名商标申请 深圳知元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