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字样还能用吗? 丹阳市场监管 丹阳市场监管 2月28日 争创“三名”商标 曾一度是社会热点 企业多为取得广告效应和竞争优势而热切追求 “三名”商标 即: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及市知名商标。据统计:至2020年,我市有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共24件;至2016年,江苏省著名商标117件;至2017年,镇江市知名商标150件。 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全国上下开展驰名商标的禁宣活动,我市曾有举报三家驰名商标企业违反此条款,被罚十万元。如今此类现象鲜见了。 曾获得著名商标的企业要警惕 按照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的规定,到2019年年底所有的江苏省著名商标都已到期,2020年起,再也没有有效的江苏省著名商标。若有企业仍宣传或标注“江苏省著名商标|”字样的,会涉嫌虚假宣传,有被举报或查处处罚的风险。 获得市知名商标认定的 企业也要引起高度重视 2018年,市知名商标也随着著名商标的叫停而停止了,故只有至2017年镇江知名商标总数150件。三年有效期,最多到2020年12月,最后认定的一批46件也将到期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