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著名商标奖励办法-成都市著名商标奖励

提问时间:2020-07-02 08:45
共1个精选答案
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7-02 08:45
最佳答案

相关小视频

关于组织申报成华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第一批项目(资金)的申报通知

帮主 企邦帮

2018-09-25

点击上面蓝字关注我

按照成华区委《关于成华区勇当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排头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华委发〔2017〕1号)及《科技、工业、信息化产业部分实施细则》(成华经科〔2017〕138号)的要求,为做好“成华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第一批项目(资金)” 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项目共5个专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详见《成华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第一批项目(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各街道、相关部门要组织企业按“一项一申报”的原则进行申报,将《成华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第一批项目(资金)申报书》(见附件2)以A4纸打印后装订成正式文本(勿用塑料封皮)。

(二)各街道、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确保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

(三)各街道、相关部门在审核合格的《成华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第一批项目(资金)申报书》及附件3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各申报项目按类别汇总后填报附件4至区经科局。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街道、相关部门于10月19日前将收集的初审符合要求的《成华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第一批项目(资金)申报书》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区经科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成华区勇当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排头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华委发〔2017〕1号)及《科技、工业、信息化产业部分实施细则》(成华经科〔2017〕138号),特制定本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一、专项说明

本指南共计5专项,即:(一)工业设计大奖奖励,此项条款依据成华区委〔2017〕1号文件第二十六条;(二)奖励品牌商标,此项条款依据成华区委〔2017〕1号文件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三)新上规企业奖励,此项条款依据成华区委〔2017〕1号文件第七十七条;(四)提升区域知名度奖励,此项条款依据成华区委〔2017〕1号文件第六十八条;(五)拓展销售渠道奖励,此项条款依据成华区委〔2017〕1号文件第六十九条。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工业设计大奖奖励

●申报条件

获得德国红点奖、IF奖、美国IDEA奖、日本G-Mark设计奖、中国红星奖项、太阳神鸟杯的工业设计企业。

●申报材料

(1)《成华区工业设计获奖项目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

(2)企业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法定代表人、获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提供的获奖人员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交凭证(复印件);

(4)企业提供的工业设计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企业提供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书面声明(附件2);

(6)《成华区财政扶持奖励审批表》(附件3)。

上述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计算方式

(1)获得德国红点奖、IF奖、美国IDEA奖、日本G-Mark设计奖等四大国际工业设计奖顶级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获得其余奖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奖励。

(2)对获得中国红星奖“至尊金奖”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金奖”的企业给予4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其他奖项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奖励品牌商标、标准制定

●申报条件

(1)企业在成华区域内注册,上年度在成华区内纳税;

(2)企业重视产品质量,近三年无质量违法行为;

(3)企业获得名牌品牌及参与标准制定。

●申报材料

(1)成华区奖励品牌商标、标准制定资金申报表(附件2);

(2)企业提供的申请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企业提供的获得名牌品牌及参与标准制定的荣誉证书或批准机关的通报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提供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书面声明(附件2);

(5)《成华区财政扶持奖励审批表》(附件3)。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计算方式

对荣获中国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鲁班奖等国家级奖项或品牌认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对荣获四川省政府质量奖、四川省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天府杯建筑奖等省级奖项或品牌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审的四川省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对荣获成都市政府质量奖、成都市标准贡献创新奖、成都市著名商标、芙蓉杯建筑奖等市级奖或项品牌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复审的成都市著名商标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

对主导制定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5万奖励。对新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三、新上规企业奖励

●申报条件

已列入我区规模企业培育计划,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

(1)成华区新上规模企业奖励项目申报表(附件2);

(2)企业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统计局出具的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证明文件及最近两个月的统计报表;

(4)企业提供的近两年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5)企业照片(反映企业规模、行业、产品和原材料的照片);

(6)企业提供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书面声明(附件2);

(7)《成华区财政扶持奖励审批表》(附件3)。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计算方式

给予企业经营者及相关人员15万元奖励。

四、提升区域知名度奖励

●申报条件

对2017年、2018年在我区举办市场化运作的国际性、全国性或区域性大型展会、论坛、节会等活动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申报材料

(1)成华区企业拓展销售渠道奖励项目申报表(附件2);

(2)企业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企业提供的节会展会实施方案(含电子档);

(4)企业提供的项目绩效评价表;

(5)企业提供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6)企业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选取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其提供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7)企业提供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提供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书面声明(附件2);

(9)《成华区财政扶持奖励审批表》(附件3)。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计算方式

五、拓展销售渠道奖励

●申报条件

对2017年、2018年参加国内外家级或行业知名展会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国际性展览是指境外参展企业数量达20%以上,或境外企业参展面积超过20%;国家级展览是指冠中国字号的展会;知名展会一般为带中字头展会,由区商务局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对节会影响力、知名度进行认证。

●申报材料

(1)成华区企业拓展销售渠道奖励项目申报表(附件2);

(2)企业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企业提供展会承办单位出具的参展确认函或协议和发票(复印件);

(4)企业提供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选取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其提供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6)企业提供的项目绩效评价表;

(7)由区商务局聘请相关专业机构对节会影响力、知名度进行认证,并出具的证明;

(8)企业提供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书面声明(附件2);

(9)《成华区财政扶持奖励审批表》(附件3)。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计算方式

按实际参展企业展位费的30%给予补助,单户企业单次展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ND-

企邦帮服务介绍

企邦帮长期从事企业注册,财税服务,人才引进,首台套认定,智能制造政策申报,科技企业认定评价,军民融合企业项目申报,军工资质认证,企业服务,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政策咨询,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成果评价,立项报告,可行性报告分析,知识产权拥有丰富的经验,在企业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一直以专业的态度为企业做好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长按二维码添加,即可享一对一免费咨询服务

长按二维码关注“企邦帮”

更多政策资讯,敬请期待

欢迎加入成都企业政策大家庭!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