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等待提供证明通知发文”具体是什么意思? 有人以“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理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你的商标请求。商标局已经向你发了一封要求你提供商标使用证明的挂号信件。现在需要你做撤三答辩,向商标局提供你的商标使用证据。 怎么申请撤销3年未使用的商标、商标三年不用就没了 提交申请书,申请书正文即理由,委托书。即可申请撤销。 成功与否,需要看你的正文理由,以及对方的反馈。 法律依据: 最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最新《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情形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当说明有关情况。……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如何防止商标被以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商标撤销三年 你好,① 提供近三年商2113标使用证据5261似乎很多人听说这个方法,但以4102往的撤三案例1653中,被撤销人提供的使用证据百分之八十以上被认定为无效证据。1)商标法意义上的自制证据或涉嫌自制证据销售合同、广告合同、产品包装、产品实物等此类自己或联合他人能够制作出的证据,均称为自制证据,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2)证据中未体现商标标识或未显示商标使用时间3) 证据中使用商品、服务能否证明与商标核准使用商品、服务相同4)证据为未经公正的影印件5)能否及时收到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书看到以上几条,是不是觉得提供证据很难?是的,提供能被商标局认可的证据的确很难,商标被提撤三,百分之九十都会无效,大都因为上述这些原图!② 提供不使用的正当理由③ 1)系对驰名、著名商标的防御性注册,以防止削弱商标的显著性,有效避免不正当竞争。2)系争商标发生权属纠纷,等待行政司法裁决等。3)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等)。4)因破产清算停止使用。5)其他足以影响商标正常使用的情形。这些理由恐怕不提供证据更难,所有的理由都是要有证据支撑的,你的理由一定要有充足的说服力说服商标局。一旦被撤三,很多中小企业是难以抵抗的,可被认定的证据少之又少,正当理由更难以说服。很多商标的防御或投资,都处在危险之中,怎么办呢?、1、 注意留存使用证据比如,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配套留存原件,且合同和发票中注明商标详细信息及具体产品。或将平日使用证据进行公证等。2、将满三年的商标重新提出注册此方式虽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属于浪费,但较省时省力,且最为安全。但别忘了申请人要一致。3、及时变更联系地址同时与代理机构保持联系,以保证能及时收到商标局通知文件。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完成 完成申请取消的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