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撤三商标的申请规定-被撤三商标答辩

提问时间:2020-07-23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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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7-23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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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三答辩代理委托书怎么填写

商标2113撤三是指国家商标总局依据《中华5261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4102十四条(四)项的规定,对于已1653经注册成功(即已经合法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的商标,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进行撤销通知。但是一般的情况下,国家商标局不会自行对于注册商标进行撤三通知,通常都是由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的(大多数是该商标的竞争对手)。国家商标总局受理了申请以后,会给被提出撤三的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商标撤三答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收到国家商标总局发出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后,参考该通知背面的《提供商标使用证据须知》,于两个月内向国家商标总局提交之前的三年内该商标在保护商品上的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同时需要交回的还有《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交由国家商标总局进行裁定。

商标撤三成功了,这个商标属于申请撤三的人么

提出从三个给别人,你2113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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