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册的商标,经(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对该商标的注册有帮助吗? 希望以下信息对你有帮助:目前,申请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途径有三种:一是向侵权案件所在地的工商局申请,逐级报送至北京的商标总局来评定。二是在发现他人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直接向北京的商标总局申请商标异议时提出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三是在商标宣告无效案件中,直接向商标总局的商标评审委会员提出。各种途径都是由北京统一审理,是全国范围内的审查,因此,驰名商标企业是在全国范围内大多数省级区域内有销售,行业排名是全国性的靠前才能认定成功。注册年限也有要求,一般要求商标注册成功5年以上,理想的数据是10以上,特殊情况可以予以放宽。申请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需要准备大量的证据材料,中国驰名商标是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寻找企业的亮点,因此都需要有认定驰名商标的代理公司予以协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就有专门的驰名商标的项目部,可以帮助企业少路弯路,更快更好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依照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相应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驳回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或者撤销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商标注册。有关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