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名字不能注册商标 哪些名称不可以做为商标使用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旗,国徽,军旗和勋章相同的国旗 或类似名称,与特定地点的名称或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的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和图形相同未经中央政府同意 (3)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旗帜和标志相同或相似,但得到该组织认可或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除授权商标外,与表示控制和保证的官方商标和检查商标相同或相似(5)与“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名称和商标相同类似 (6)种族歧视 (7)夸张的宣传和欺骗性 (8)危害社会主义道德或其他不利影响。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已知的外国地名,不得用作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一部分;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1)仅此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和其他特征 (3)缺乏特色。 前款所列标志如果使用后具有鲜明的特征并且易于识别,则可以用作商标。 哪些标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你好。可以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产品与其他人的产品区分开的任何视觉标志,包括文本,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声音以及以上元素的组合,用作商标注册申请。 中华民国商标法 第10条下列标志不得用作商标: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和勋章相同或相似,并且与特定地点的名称相同或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的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和图形; (2)与外国的名称,国旗,国旗和军事旗帜相同或相似,除非该国政府同意; (3)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旗帜和标志相同或相似,除非得到该组织的同意或不容易误导公众 (4)除授权的内容外,与表示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记和检查标记相同或相似; (5)与“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名称和标志相同或相似; (6)有种族歧视; (7)夸张的宣传和欺骗; (8)危害社会主义道德或其他不利影响。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已知的外国地名,不得用作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一部分;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第11条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1)仅此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和其他特征; (3)缺乏特色。 第十二条在使用三维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仅由商品本身的性质引起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所需的商品形状或赋予商标所有权的形状即可。具有实质价值的商品无法注册。 第十三条申请相同或相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翻译,可能会造成混淆,并且不会注册并禁止使用。 申请注册不同或不同产品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会误导公众并引起公众利益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翻译。受损害的驰名商标的注册人,它将不会被注册。禁止使用。 希望它将帮助您希望采用 商标名称有什么要求?哪些名字不能申请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