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标志可以作为商标来使用但不可以注册 哪些标志可以用作商标,但法律不允许注册?根据中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标志不能注册为商标。 1.仅此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和其他特征; 3.缺乏特色。 哪些标志不可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1.根据中国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用作商标: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和勋章相同或相似,并且与特定地点的名称相同或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的地标建筑的名称和图形; (2)与外国的名称,国旗,国旗和军事旗帜相同或相似,除非该国政府同意; (3)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旗帜和标志相同或相似,除非得到该组织的同意或不容易误导公众; (4)除授权的内容外,与表示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记和检查标记相同或相似; (5)与“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名称和标志相同或相似; (6)有种族歧视; (7)夸张的宣传和欺骗; (8)危害社会主义道德或其他不利影响。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地名或公众已知的外国地名不得用作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一部分;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2.根据《中国商标法》第11条,以下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1)仅此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和其他特征; (3)缺乏特色。 前款所列标志在使用后具有鲜明特征并且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 哪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哪些标志不能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