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名称有什么要求?哪些名字不能申请商标注册? 对于“商标名称有什么要求,哪些名字不能申请商标注册”问题,可以简单的概括为: ①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应避免有不好的含义; ②注册商标不宜采用数字作为商标; ③注册商标不能用地理名称,注册商标所用外文要没有姓氏的含义。 1.首先,申请商标注册的文字、图形、颜色等应避免有不好的含义。有的国家商标法根据本国的风俗作了一些特殊规定,或者在习惯上忌用。出口商品的品牌商标设计,应注意要和各地的社会文化传统相适应,不要违背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各国的宗教信仰,特别是各地的忌讳。 2.其次,申请商标注册不宜采用数字作为商标。以数字作为商标在许多国家认为其缺乏显著特征,并且数字为全人类所共有而不应归某一生产者所独占,因而不给注册。有些国家很忌讳个别数字,如西方国家认为“13”是个不幸、凶险的数字,任何场合都尽量避开它。有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数字可作为商标注册,但以该商标已经广泛使用或已出名成为名牌为条件。所以,为出口商品设计商标,最好不要采用数字作为题材。 3.第三,申请商标注册不能用地理名称。长沙华腾商标事务所的曾先生解释,用地理名称作商标,只能说明商品的产地,起不到使消费者辨认商品生产者的作用,而且容易造成产地的混淆。在国内市场上以地理名称作为商标的为数很多,如黄河牌汽车、北京牌彩电等,但出口的商标最好不要使用地理名称,因为许多国家的商标法都以地理名称缺乏显著特征和地理名称属大家共有,不应为某一生产者独占为由而不予注册。有的即便勉强注册也要附带许多限制条件,如青岛牌啤酒、中华牌香烟等在外国注册就遇到类似的情况。 4.此外,申请商标注册所用外文要没有姓氏的含义。因为一些国家的商标法规定,用姓氏名称作为商标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如本人死去不久,则要征得其法定代表机构或代理人的同意。我国有些商标所附英文恰巧就是外国人的姓氏名称或有姓氏的含义。如“紫罗兰”商标的英文“Violet”,“前进”商标的英文“Forward”,“钻石”商标的英文“Diamond”,“天鹅”商标的英文“Swan”分别与英国人的威奥莱特、福沃特、戴蒙德和斯伍森的姓氏音相同或相近,这样的商标在国外注册时都遇到了困难,有的根本不能注册。 5.总之,对于“商标名称有什么要求,哪些名字不能申请商标注册”问题,可以简单的概括为: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应避免有不好的含义;注册商标不宜采用数字作为商标;注册商标不能用地理名称,注册商标所用外文要没有姓氏的含义。长沙华腾商标事务所是经国家商标局审核批准的权威湖南商标代理,在律师和商标代理人多年实践中,积累了处理各类复杂疑难案件的丰富经验,使本所具有其它商标代理机构少有的能力。 历史上有哪些商标之最让你过目不忘? 历史、渊源咱不谈,题目太大。但不论是以一个商标律师的角度,还是以一名普通消费者的视角,这些年来唯一一件让我拍着大腿叫绝的商标名称叫:包大人。用在成人纸尿裤上的。 古代或者历史上的地名可以用于商标吗 商标审查标准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包括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地级市,自治州,地区和联盟;省级省,市,自治区;二特别行政区是香港和澳门;台湾地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由我国民政部编辑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部长》。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包括全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城市和著名旅游城市的全名,缩写和拼音形式;公众所知的外国名称是指中国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地名。地名包括全名,缩写,外来名称和常见的中文翻译。 地名还有其他含义,这意味着该地名作为词汇具有明确的含义,并且其含义比作为地名的含义更强,并且不会误导公众。 (1)审查包含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理名称的商标 商标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组成,或包含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并确定与州级以上县级行政区划的地名相同。我的国家。但下列情况之一除外: 1.地名具有其他含义,并且该含义比地名更强。 2.商标由地名和其他字符组成,整体上具有鲜明的特征,不会引起公众对商品原产地的误解。 3.申请人的名字包含一个地名,申请人以其全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4.商标由两个或多个行政区划的地名缩写组成,不会引起公众对商品原产地特征的误解。但是,消费者很容易误认指定商品的原产地或服务内容的特性,并被判定具有不利影响,因此,《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将被拒绝。 5.商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城市和著名旅游城市以外的拼音形式的地名组成,不会引起公众的注意误解了商品的来源。 6.地名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 (2)审查包含国外知名地名的商标 商标应由公众已知的外国地名组成,或包含公众已知的外国地名,应确定与公众已知的外国地名相同。但是,除了商标由外国地名和公众已知的其他词组成之外,整体还有其他含义,并且在其指定的商品上使用该商标也不会引起公众对商品来源的误解。 (3)商标文字的组成与中国县级以上县级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已知的外国地名不同,但其形状和发音相似,足以使公众将其误认为是地名,因此产品来源被误认。它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会被商标法的规定所拒绝。 (4)商标由上述法规以外的其他众所周知的中国地理名称组成或包含,如果用于指定商品上,则很容易公众误认商品的来源。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被拒绝。但是,除非指定产品与指定的地点或地区有特定的联系,否则不会导致公众误解该产品的来源。 (5)商标中包含的地理名称独立于其他独特的标志。地名仅用于真实地表示申请人的所在地,《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适用。 如果商标中包含的地名与申请人的位置不一致,则很容易引起公众的误解,并被判定具有不利影响,因此,《商标法》的规定应为申请拒绝。 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则所在地应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中注明的住所;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所在地应当是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居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