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翻天儿童玩具商标侵权纠纷-乐尔乐商标

提问时间:2020-06-07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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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6-07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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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绒玩具商标侵权怎么赔偿

《商标法》第56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第一,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第二,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第三,法定赔偿。 (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 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可以通过取得侵权人的财务记录就一目了然,但是在实务中几乎不可能取得侵权人的真实财务记录。另外侵权人很可能并没有实际的获利,比如侵权刚开始就被发现,所有的货物还没有销售出去或者销售量非常的小,还不够前期的包装费用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 被侵权人因为被侵权而受到的损失如何计算?《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事实上,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销量下降了就是因为侵权造成的。销量下降有无数种原因,每个产品都有其生命周期,在产品生命末期必然是要下降的。如果产品牌生命旺盛期,销量很可能并没有下降,那么这又如何去计算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如果被侵权人的销售量减少无法计算,可以以侵权人侵权产品的销售量为依据,再乘以自己单位利润即为赔偿额。 (3)法定赔偿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法定赔偿是有前提条件的,只有在前两种方式都无法计算时才适用。法定赔偿由法官在50万元以下自由裁量,在50万元以下法官说了算。《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法官要根据规定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在实务中也有的法院按照许可费直接计算侵权赔偿,按许可费来计算赔偿,赔偿数额很可能会大于50万元。

自制玩具用正归商标log属于侵权吗?

如果自制玩具使用他人的商标,则构成侵权。未经商标所有者的许可使用他人商标徽标是侵权的。建议您尽快对其进行修改,并以自己的品牌进行推广,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你好,我收到法院传票说 我们卖的一款玩具侵权了!

1.侵权销售玩具通常有几种可能性:

1.出售的玩具存在质量缺陷,对购买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

2.您销售的玩具是假冒产品,侵犯了他人的工业产权,例如商标的专有权,制造商的商标使用权,外观专利等。 。

第二,参考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授予外观设计专利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其专利。为生产和经营目的制造,承诺出售,出售和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59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为图片或照片中所示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似。第11条第2款规定,如果侵权外观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有差异,则人民法院应裁定两者相同;如果总体视觉效果没有实质性差异,则应将两者视为相似。就整体视觉效果而言,本案中的被侵权产品与原告的专利设计基本一致,这很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困惑。因此,侵权产品和原告的专利是相似的外观设计。

4。法院通常确定诸如专利权的类型,被告的主观过错,侵权的性质,侵权的情况,经营规模以及侵权的后果等因素。

6.如果玩具由于质量问题而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利,则卖方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侵权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