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案的二审判决书 原创 树老 法徒 法徒 微信号 appprentice 功能介绍 徒法不足以自行,唯有法徒天下! 愿与所有向往法治的人们分享一个法律人的彷徨与探索,以留有逻辑与秩序之美。 以下内容摘录于已生效的(2015)锡民终字第3046号民事判决: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某食品店(个体工商户),住所地无锡市人民东路7号E4区。经营者蒋某。委托代理人曾文庭、赵丽娜,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王某因与被上诉人某食品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2015)南民初字第841号民事判决,于2015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王某原审诉称:其于2015年2月24日在某食品店购得韩国巧克力(英文名为Royal)5盒,每盒95元;星空棒棒糖6盒,每盒68元;新东阳肉松5罐,每罐48元,总价值1123元。后发现几款产品均为进口食品,而肉松包装却无相关中文简体字标签,巧克力无中文标签,星空棒棒糖连生产厂家、国内代理商等必须标注的信息都没有,属于三无商品。其于2015年3月投诉至南长工商所,工商所组织调解,然而某食品店却极度不配合调解的进行,无奈诉至法院,现要求法院判令:1、退还购物货款1123元,并按食品安全法赔偿11230元;2、赔偿由此产生的误工费、打印费、交通费合计315元、调档费300元和其他因本案产生的费用即本案诉讼费用。某食品店原审辩称:1、王某购买食品的买卖行为已经履行完毕,某食品店已经交付商品,故王某要求退还货款没有依据。2、根据原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销售者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要造成人身财产损害,销售者支付10倍赔偿金的前提是销售者明知销售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在本案中某食品店作为一个销售者是依法从经销商处购得所销售商品。王某也没有举证证明某食品店的销售行为给其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失及存在过错。3、关于本案的实质,是标签存在瑕疵,关于标签瑕疵问题,在新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关于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金。4、关于调档费,首先票据仅仅是收据,不是正式发票,调档费不是必须发生,完全可以通过王某直接向工商部门查询免费获得。至于诉讼费,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审法院查明:2015年2月24日,王某在某食品店购得巧克力5盒(单价95元,合计475元),新东阳肉松5罐(单价48元,合计240元),星空棒棒糖6盒(单价68元,合计408元),总计1123元。2015年5月,王某诉至原审法院。审理中,王某对第2项诉讼请求明确为:其中误工费、打印费、交通费因为没有相应票据,不再主张。无锡市南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5月作出《关于王某举报味好德休闲食品东门店销售不符合规定食品的案件处理情况告知书》,答复王某:经查,被举报人销售的Royal巧克力(规格:240g)、海太爱心猫双棒巧克力(规格:27g)两个批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未标注中文标签。被举报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已对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上述违法经营的Royal巧克力(规格:240g)1盒、海太爱心猫双棒巧克力(规格:27g)2个;2、罚款3500元,上缴国库。双方明确:上述告知书中的巧克力(规格:240g)就是涉案的同一种类的巧克力商品,海太爱心猫双棒巧克力就是涉案的棒棒糖。审理中,双方一致明确:现在王某处有巧克力(品名为Royal)5盒,其中橘色包装3盒,褐色包装2盒,上面均载明“EXP:2015年8月14日”,没有中文标签。棒棒糖6盒,黑色包装,无生产厂家、国内代理商、生产日期、中英文标签等标识。新东阳肉松5罐,其中3罐载明“有效日期2015年9月2日”,2罐载明“有效日期2015年11月17日”。肉松系台湾进口,没有简体中文标签。原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由于涉案产品未按规定对相关必要信息进行标注,产品整体应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因此王某提出退货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支持。某食品店将货款退还时,王某应将所购商品退还给某食品店。关于王某要求某食品店支付十倍赔偿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因此,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的前提是所购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本案中,王某以涉案产品未作相关标注为由要求某食品店向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其所提供的证据仅指向包装标识是否存在问题,未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其购买的商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进而说明产品存在安全问题,而产品标签、说明存在瑕疵本身并不影响食品安全,因此,不适用十倍赔偿。至于王某主张调档费,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王某对误工费、打印费、交通费不再主张,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依法予以准许。据此,原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判决:一、某食品店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王某货款1123元。王某在某食品店退款同时,将购买的巧克力(品名为Royal)5盒、棒棒糖6盒、新东阳肉松5罐退还给某食品店。二、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王某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本案所涉食品均为进口食品,但肉松包装无相关中文简体字标签,巧克力无中文标签,星空棒棒糖无生产厂家、国内代理商等必须标注的信息,属于三无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或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上诉人认为,一个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能不存在安全隐患?一个没有中文标签的食品能不误导消费者?且本案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改之前,应当适用修改前的规定,南禅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对被上诉人的违法行为作了处罚,所以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赔偿十倍价款的要求合理合法,请求二审法院支持上诉人的该项请求。被上诉人某食品店辩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维持原判。本院二审对原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本院另查明:王某在某食品店所购的肉松,其包装载明的相关信息如下:“品名:新東陽精緻海苔豬肉鬆”,製造暨負責廠商:新東陽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地址:桃園縣大園鄉大工路11號,原產地臺灣。”二审中,本院要求某食品店提供进货凭证及其履行相关查验义务的证据。某食品店称,其进货过程中已履行查验义务,进货的全部证据,已在南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王某举报而对其进行查处时,提供给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申请本院调取证据。本院向无锡市南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禅寺分局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并调取了该分局对蒋秀丽所经营的食品店进行查处时,蒋秀丽向该分局提交的全部证据材料。证据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复印件载明:进口口岸为威海海关,经营单位为威海九日进出口有限公司,商品名称为海太牌猫咪巧克力,原产国为韩国,2、威海九日进出口有限公司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收货人名称为佛山市××贸易有限公司(复印件字迹模糊,××两字无法辨认),申报品名为Royal牌58%巧克力等(详见附页),申报产地为韩国,附页中列明的Royal牌系列巧克力共13个品种,标示的生产日期为2014年10月16日,标示的保质期为2015年10月15日。4、佛山市南海松岛贸易有限公司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卷宗中无蒋秀丽食品店从何处进货的证据。上述事实,有本院向南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禅寺分局有关人员的调查笔录、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等证据证实。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因此,判定某食品店是否应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必须对以下三个问题作出判断:一、本案所涉食品是否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二、本案仅是食品标签存在瑕疵,还是已经影响食品安全且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三、某食品店是否明知其所售食品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本案所涉食品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有关的标签的要求。因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中有关标签要求的食品,也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3.8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第4.1.1条规定,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第4.1.6.3条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或原产地区(如香港、澳门、台湾)的名称,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王某在某食品店所购棒棒糖,无任何标签,Royal巧克力无中文标签,新东阳精致海苔肉松,从其标签所载明内容看,应为台湾地区生产的食品,如其原产地属实,也应属进口食品,但其包装上并无使用规范汉字的中文标签。因此,上述食品均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这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二、本案所涉食品在标签方面存在的问题足以影响食品安全并对消费者造成误导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食品性质、质量和安全等方面信息的载体,规范的食品标签,是消费者知悉其所购商品真实情况、保障自身健康安全的重要保证。食品标签中所必须标示的生产者、食品生产许可证、贮存条件和保质期等内容,与食品来源安全、生产过程安全、食用安全等食品安全问题密切相关。为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我国建立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所必须标示的进口商或经营者等内容,还具有掌握进口商信息、确定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保障进口食品的可追溯性的功能,因此也与食品安全问题紧密相联。但本案所涉食品中,棒棒糖无任何标签,巧克力无中文标签,新东阳精致海苔肉松无使用规范汉字的标签,且作为进口食品销售,却未标示进口商等必要内容,根本无从判断上述食品是否确为境外相关的合法食品生产者生产,其配料和添加剂是否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是否经过正规渠道进口并经检验检疫,因而就无法保证其安全性。我国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进口无中文标签的食品,正说明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问题与食品安全息息相关。因此,本案所涉食品缺失中文标签,不再是不影响食品安全的标签瑕疵问题,而是影响食品安全的根本性问题。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尤其是无任何标签的食品,也必然给消费者选购、安全食用这些食品造成误导。三、某食品店对其所销售的食品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认定为明知经营者对其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是否明知,不应根据其陈述,而应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其相关行为作出判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食品经营者应当了解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食品安全保障制度,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某食品店为证明其进货时尽到了查验义务而申请本院调取的证据材料中,有海太牌猫咪巧克力的报关单,但无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且目前尚无证据证明其所出售的无任何标签的棒棒糖即为海太牌猫咪巧克力;其所提供的Royal牌巧克力的卫生证书所记载的收货人佛山市××贸易有限公司与其所提供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上所载明的佛山市南海松岛贸易有限公司并非同一家公司,且其所售Royal牌巧克力的保质期为“EXP:2015年8月14日”,与卫生证书附页中标示的保质期2015年10月15日并不相同,可以认定两者并非同一批次食品;对新东阳精致海苔肉松,某食品店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该食品进口自台湾地区。某食品店未提供其从正规渠道采购上述进口食品的证据,也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销售的均为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进口食品,应认定其对所售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系明知。综上,某食品店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应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情形,某食品店应向王某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原审法院对本案所涉食品定性有误,判决驳回王某关于十倍赔偿的请求不当,应予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一、维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2015)南民初字第841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项及诉讼费负担部分;二、撤销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2015)南民初字第841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三、某食品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王某赔偿金1123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124元,由某食品店负担,该款已由王某预付,某食品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该款直接支付给王某。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合议庭法官......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 树老 微信扫一扫赞赏作者 赞赏 已喜欢,对作者说句悄悄话 取消 发送给作者 发送 最多40字,当前共字 人赞赏 上一页 1/3 下一页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阅读 分享 赞 在看 已同步到看一看写下你的想法 前往“发现”-“看一看”浏览“朋友在看” 前往看一看 看一看入口已关闭 在“设置”-“通用”-“发现页管理”打开“看一看”入口 我知道了 已发送 取消 发送到看一看 发送 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案的二审判决书 最多200字,当前共字 发送中 相关阅读 更多文章 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更多文章 查看更多相关内容 正在加载 以上推荐为优质及原创文章 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使用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