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维权第一案,这个「中华老字号」你一定听过,最后谁赢了? 商标侵权行为危害比较大,扰乱了正常的商品市场的秩序,损害商家利益,容易误导正常的消费群体,因此属于违法行为。那么我国历史上的第一起商标侵权案是什么样的呢? 香粉商标被冒用 大家都知道,扬州香粉名扬天下。其发源于汉、晋时期。到了宋代,扬州出现了专门以经营销售香粉为主的前店面后作坊。元、明的地方志记载:“天下香粉,莫如扬州,迁地遂不能为良,水土所宜,人力不能强也”。清朝康熙年间,扬州精制的香粉装入五彩花式的小纸盒子,作为贡品进贡皇宫,颇获皇上喜爱,冠称为"宫粉",这样一来身价提高百倍。 清道光十年,扬州新开了一家“谢馥春”香粉店,店铺开在南门下铺街上。店主人叫谢宏业,据说他用“谢馥春”作为店名,其含意是:因为主人姓谢,为了避免“凋谢”的不大吉利,便取名:“馥”有馥郁芬芳之意,正合香粉铺的特色;“馥”又与“复”同音,和“春”字相连,寓有回春之意。果然,“谢馥春”香粉铺一开张,便紫气东来,财运享通。又经几年的苦心经营,店主便积累万金,随后在徐凝门新租房舍,扩大店面,生意越做越兴旺。 其实,扬州有更早更大的香铺,他们是开办于明末清初的“戴春林”、“薛天锡”等,与他们相比,尽管“谢馥春”的资本日益雄厚,在扬州一带也小有名气,还是小巫见大巫。特别是康熙皇帝南巡扬州时,“戴春林”的香粉曾作为贡品入宫,更是名声大振,日进万金,一般香粉店则是望尘莫及的。 在这种背景下,谢馥春能够做大做强,也实属不易。谢宏业是个既精通香粉业,又精通中药材的能人。他创造性地将香粉与中草药结合起来制作,形成了自家产品的风格和特色,从而声誉日隆,产品供不应求,业务蒸蒸日上,很快便与“戴春林”、“薛天锡”形成鼎足之势,占有了扬州香粉业的较大份额。 后来,强大的“戴春林”和“薛天锡”香粉店,由于各种原因,其经营日渐惨淡、入不敷出,最后,都关门大吉。但是,这两家店铺却有一批技术高超的师傅,他们需要谋个出路,于是纷纷投奔了兴旺发达的“谢馥春”,给“谢馥春”注入了新的活力。“谢馥春”更是精明,他们抓住这个机遇得到迅速发展,成为扬州香粉业的龙头老大。为了谋得更大的发展,谢宏业决定将店铺迁到扬州最繁华的辕门桥,使他的门面进一步扩大。 然而,就在“谢馥春”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麻烦就此来了。“谢馥春”的拳头产品是香粉和梳头油,当地许多香粉小店根本无法与它竞争,于是一些店家便动了歪心思,他们偷偷仿冒“谢馥春”的产品,四处兜售。“谢馥春”发觉后,为了防止假冒,用5只竹筒,放在柜台上,自制了商标,名叫“五桶为记”,象征五路财神临门,大吉大利。但是此举作用不大,你用“五桶”做商标,他也用“五桶”做商标,一家学一家,很快扬州城里冒出好多“五桶”商标的店家,纷纷出售赝品的“谢馥春”香粉,大大损害了“谢馥春”的名声。 艰难的维权之路 无奈之下,“谢馥春”老板举起了维权的大旗,他们决定向所在地江都县府告状,县知事接到报案后,也很重视,经过一番调查核实之后,下令各家香粉店禁止冒用“谢馥春”的“五桶”商标。有了官家的判决,“谢馥春”借此大做文章,他们用黑漆木牌绘上红色“五桶”为记商标,将木牌与“谢馥春”香粉老铺的招牌悬挂于店堂醒目处,并书写一则启示:“本店城内仅此一家,此外并无分铺,请认清辕门桥谢馥春老铺五桶为记商标,庶不致误。本号主人谨白。” 正在“谢馥春”以为就此可以做太平生意了。谁知一波刚平,一波又起。谁知,此后在很短的时间内,从辕门桥至徐凝门二里长的大街上,竟然一下子又冒出13家“谢馥春”香粉店来。一时间,令人真假难辨。真的“谢馥春”傻眼了。前去质问,有的堂而皇之地说:“天下同名同姓的多着呢!你叫‘谢馥春’,我也能叫‘谢馥春’,天皇老子也管不着!”也有的狡辩说:“你叫你的‘谢馥春’,我叫我的‘谢馥春’,各做各的生意,井水不犯河水!” 冒牌“谢馥春”这么多,而且全卖的是次货假货,如此下去,货真价实的正宗“谢馥春”迟早要垮台。新店主谢箴斋想想都害怕,他坐不住了,四处花钱,请人出面劝说,终于有7家冒牌“谢馥春”识相,将招牌换了。还有6家依然我行我素,仍旧打着“谢馥春”的招牌,推销伪劣产品。谢箴斋为了“谢馥春”的信誉和长远发展,万般无奈,再次走上了维权之路,告到县里,因为有了前面的判决,再也不问了,告到省府也不见回音。后来,谢箴斋豁出去,直接告到北洋政府。几经催促,拖了两年,到了民国4年大理院才作出裁决:任何店家不得冒用“谢馥春”牌号。裁决之后,有的店家还是迟迟不肯改弦更张,大理院便派人到扬州查封了所有的冒牌“谢馥春”。 至此,谢箴斋似乎是打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宗商标官司。回到扬州,他立即将大理院的裁判书复制后嵌在镜框内,高高悬挂在店堂里。 质量才是制胜法宝 “谢馥春”的官司胜了,而那些假冒的仍不甘服输,他们又变换花样,卷土重来,一下子都又冒了出来:距“谢馥春”老店南边仅百步之远的一家香粉店,竟然将“谢”字改为“射”字,店名改为“射馥春”;北边不远的一家香粉店,更是别出心裁伪造一个“榭”字,改店名为“榭馥春”;还有的将原来的冒名“谢馥春”改为“谢复春”、“老馥春”、“大馥春”,五花八门,以假乱真,让人看得都眼花缭乱,“谢馥春”更是叫苦不迭。 面对这些变相假冒,“谢馥春”真的束手无策了,哪还有精力再去打官司。于是,他们下决心改善经营,提高产品质量,以期在广大用户中赢取信誉。但那些“射馥春”、“榭馥春”、“老馥春”,并不因此而罢休,他们也变着法儿耍新招,齐心合力对付“谢馥春”。 他们的花招之一是不惜血本,压低售价,企图压垮“谢馥春”;花招之二是给小商小贩5%至30%的回扣,推销产品,与“谢馥春”抢生意;花招之三是舍近求远,不在“谢馥春”眼皮子底下做生意,而是挑着担子走村串乡,冒充“谢馥春”的产品,四处叫卖兜售,以牟暴利。这些明里暗里的不法行为,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面对各种不择手段的竞争,“谢馥春”认准了只有不遗余力地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才能压倒竞争对手。经过他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在1915年美国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谢馥春”荣获了银质奖章。从此,“谢馥春”产品走出国门,香飘异域。而那些大大小小的仿冒店铺对其产品的质量、品种实在望尘莫及,若假冒又易被认出,只得甘拜下风,偃旗息鼓了。 作者:刘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