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有哪些权利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一)使用权:商标注册人可以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二)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三)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四)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五)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六)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七)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入)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法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