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标罪 近似商标-假冒商标罪 检察院立案

提问时间:2020-07-13 21:44
共1个精选答案
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7-13 21:44
最佳答案

相关小视频

商标行政执法中,如何把握商标犯罪案件移送?

黄璞琳 璞琳说法

2019-06-28

推荐阅读:黄璞琳有关商标法的原创文章(一)

黄璞琳有关商标法的原创文章(二)(持续更新中…)

黄璞琳有关商标法的文章与资料(三)(持续更新中…)

——————

商标行政执法中,如何把握商标犯罪案件移送?

黄璞琳整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三类与商标有关的罪名,分别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时,发现侵权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二百一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7〕6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1〕3号),相关罪名的涉刑移送标准如下: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应予移送:(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移送:(1)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3)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此处的“假冒注册商标”,同样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此处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此处的“明知”,包括: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移送:

(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尚未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六万件以上的;

(4)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尚未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三万件以上的;

(5)部分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已销售标识数量不满二万件,但与尚未销售标识数量合计在六万件以上的;

(6)部分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已销售标识数量不满一万件,但与尚未销售标识数量合计在三万件以上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前所述,假冒注册商标的相关犯罪,均限于在同一种商品上擅自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行为。因此,生产销售在相同商品上擅自使用近似商标的侵权商品,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侵权商品,数额再大也不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