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利应有道,商标不能乱注册——由“钟南山”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说起 逐利应有道,商标不能乱注册——由“钟南山”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说起 卓越律师 3月23日 在“非典”时期,一句“把重症病人都送到我这来”让我们记住了钟南山院士,17年后,钟南山院士再次挂帅出征,第一时间奔赴武汉防疫第一线。 在疫情尚未结束时,钟南山院士带领防疫队伍战斗在第一线的时候,却传出了许多有关疫情的商标申请注册,其中不乏与疫情密切相关的重要人物及机构名称:“钟南山”、“雷神山”、“火神山”...... 最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类型商标注册的行为一一驳回。 1 类似事件频频发生 事实上,这类恶意抢注商标的事情并不是偶然现象。早在2003年全国爆发“非典”疫情时,就有人蹭热度,恶意抢注“非典”、“钟南山”等商标。 在2004年1月15日,申请人杨某在第3类化妆品类别申请了第一件“钟南山”商标,于2006年3月1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驳回。 2004年12月24日, 某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申请的第5类“钟南山”商标,使用在疫苗、药物胶囊、抗菌素等医疗领域,于2007年11月26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驳回。 2018年12月28日,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第35类“钟南山”商标,于2019年06月13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驳回。 截至目前为止,“火神山”商标已经申请了41件,“雷神山”商标申请了29件,申请时间基本在2月3日和2月4日之间。 2 如何理解《商标法》禁用条款中有关“不良影响”的规定? 驳回注册商标是需要法定理由的,这次国家知识产权局用到了《商标法》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中第一款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主要是认为这些商标具有“不良影响”。如何理解《商标法》有关“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下面将从七个方面简要讨论。 1.《商标法》第十条属于禁用条款,禁止注册及使用。 事例中所举例子,“钟南山”等词汇,不仅不能成功注册,也不可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不良影响”条款是对商标传递的文化信息违反公序良俗的概括性规定,主要涉及公共利益,其内容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拓展。 商标是有文字、图形等元素组成,这些元素具有显著性、识别性,自然也有包含文化信息在其中。而这些文化信息违反了公序良俗的规定,就符合“不良影响”的定义,依法律不能注册。 3.“不良影响”条款是对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兜底与补充条款,不涉及“善良风俗文化”的情况,不宜适用该规定。 “不良影响”作为“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上位概念,不是对所有情况的兜底,仅对《商标法》中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兜底。 拓展 关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可以参考以下案例: 主持人李晨、歌手潘玮柏名下的潮牌“MLGB”在注册商标成功后,被宣告无效的事件。 2010年12月15日上海俊客公司申请注册“MLGB”商标,2011年12月28日核准注册,而用字母缩写组合骂人是近几年出现的。 2016年11月9日,商评委认定,虽然上海俊客公司称“MLGB”商标是指‘My Life’s Getting Better’,但上海俊客公司提交的证据尚难以证明该含义已为社会公众所广为认知,相反的,社会公众更易将“MLGB”认知为不文明用语。“MLGB”的字母组合在网络等社交平台上广泛使用,含义消极、格调不高,用作商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易产生不良影响,予以宣告无效。 上海俊客公司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一审依旧维持原判,一审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具有新含义的文字组合,包括以拼音字母替代汉语词汇表达的方式不断出现。网络环境下语言使用的习惯、风格、方式形成其自身鲜明的特点,甚至在特定群体中形成了具有相对固定含义的“网络语言”,并逐渐融入到人们的日常语言环境中,产生为社会广为接受的新词汇或者新含义。 社会道德风尚取决于大多数人的认知,不能因为部分人了解其具有不文明含义,就认为两者建立了固定联系。汉语中并没有以汉语拼音首字母理解英文组合含义的习惯,不能因为不正当的联想产生了危害社会道德风尚的含义,就认为争议商标的标志本身就具有了危害道德风尚的含义,否则会不适当地限制语言文字或者拼音字母的使用。 上海俊客公司虽然主张其使用的“MLGB”标志是“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的缩写,但并无证据表明这种缩写方式是英文中常见的表达,也没有证据表明这种用法为公众所知悉或者能够打消争议商标具有不文明含义给人带来的厌恶感。网络社交日益成为青少年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特别是青少年猎奇和反叛心理强烈,三观尚在形成阶段,争议商标注册使用在衣服、鞋帽等商品上,广告宣传等证据表明,主打的营销卖点为“时尚”“个性”“潮流”,其目标定位群体正是青少年。 诉争商标对青少年群体而言含义低俗,维持注册,更容易产生将低俗另类当做追求时尚的不良引导,这种不良引导直接影响的是青少年群体,危害后果必将及于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 4.适用“不良影响”条款时应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 在考虑“不良影响”的时候,主要考虑哪些方面,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这个条款进行了具体解释:人民法院在审查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 在判断是否有“不良影响”时,主要考虑该司法解释界定的范围,以此为基础进行论证。 5.将“钟南山”、“火神山”、“雷神山”等与疫情相关的姓名注册为商标,明显涉及到人名时,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属于“其他不良影响”。 钟南山院士作为我国抗击非典和新型冠状病毒的领军人物,其个人为国家、为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对社会公众的影响力非凡。将其姓名注册为商标,不仅侵犯了钟南山院士的姓名权,可能损害其名誉,显然也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不良影响。 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是我们国家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最前沿阵地,也是无数病患的希望、更是战斗在一线的医护工作者的战场,某些别有用心的企业把这个充满无数希望的战场商业化、功利化,在道德层面、舆论层面上人民大众和广大奋斗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广大医护工作者都是无法接受的,其行为既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不良社会影响。 拓展 如果一个人的名字,如“黄某”、“许某某”,也许是名人,有一定的影响力,但非触及公共利益的,也不宜引用“不良影响”条款,这类商标主要侵犯的是他们的姓名权。 关于使用明星姓名这一点,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案例。像是“张学友”、“周润发”之类的商标其实早已被注册,杨幂也曾遭遇姓名被抢注商标的尴尬,其案件还被商评委列为2017年商标评审典型案例之一。现在更多的商家走迂回道路,利用博大进深的汉语言谐音一大特性,接着抱明星的大腿。 如 赵本衫(服装)、泻停封(止泻药)、流得滑(修改液)、肺易清(药品)、粥绝伦(食品)等等。 目前我国商标法律制度对于恶意抢注界定仍未明晰,对于抢注行为的后果性规定仅为驳回申请或进行宣告无效,无法有效对恶意抢注者进行惩罚与警示,这对于维护自己名誉的明星而言,显然注册的成本之低与明星后续维权成本之高不成正比,也让很多明星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对待。 3 今后是否能够杜绝这类商标注册行为? 疫情当前,有人在前线抢救生命,有人在后方抢注商标;有人全球购医疗物资驰援武汉,有无数医务工作者奋战在第一线,有人却哄抬口罩价格、倒卖额温枪,甚至于诈骗爱心捐款。武汉封城当天,有酒企申请注册“封城”商标;武汉首家方舱医院启用次日,“方舱”商标也遭遇抢注。此外,“冠状”“疫情地图”“吹哨人”“雷神山”“火神山”,这些名词均在疫情期间遭到抢注申请。抢注者主要通过商标转让或发起侵权诉讼获利,借此发国难财。除了对他们的行为感到不齿之外,我们也担心,如果让其中一部分人得逞,会不会引发更多逐利之徒蜂拥而上呢? 针对此次疫情中的恶意注册行为,2020年2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特别发布了《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的通知,商标局为依法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商标局加大对与疫情相关的、易产生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的管控力度,制定《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的审查指导意见。由此可以发现,疫情相关的标志已经被列为管控的对象。据官方数据,商标局已对“火神山”“雷神山”等近1000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 有了官方表态,老百姓自然是拍手称快。而且,对于这种抢注行为的规制已经规定在《商标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了,即使商标局没有采取特殊管控,这些抢注行为也注定不能成功。 后 记 3月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第42场疫情防控(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法治宣传”专题)通气会。经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广州共有包括墨唐商标事务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朋有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等在内的9家商标代理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受理了“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李文亮”“吹哨人”等36件商标注册申请,涉及多个商品和服务类别。依照《商标法》第四条和第三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广州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紧急约谈9家商标代理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告知申请人主动撤回相关商标申请。截止3月13日,上述这9家商标代理机构因代理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而涉嫌违法,均已被立案调查。 3月19日,惠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消息:惠州2家商标代理机构因代理注册“火神山”“雷神山”商标,涉嫌违法被立案调查。 此次疫情影响波及全球,我国确诊病历共八万余例、上千人死亡,许多家庭支离破碎,部分企业停工停产,旅游、门店销售、餐饮、住宿等第三产业遭受重创,国民经济直接损失以万亿计。疫情防控工作尚未结束,与疫情相关的任何文化信息关系着我国的社会公众利益,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情感。不知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与疫情相关的商标名称时,心中是否听到“良知”的呼唤与“法律”的警告呢? 历史文章 ========= 我所池燕律师做客午间说法节目——解读《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同心抗疫,卓越律师在行动! 公司破产,工资还要得到吗? 战疫普法|做守法公民、抗新冠病毒 ========= 编辑:张恒睿 扫码关注我们 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惠城总所) 地 址:惠州市惠州大道东平段180号清溪香榭公馆24-25层 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38号国际商会大厦A座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