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7-059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7月6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内部审计制度》(2017年7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建立完善的重大对外投资决策机制,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重大投资决策程序》进行全面修订,重新制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17年7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7年7月24日(周一)14:50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七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7-060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24日下午15:00。 6、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2017年7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订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17年7月19日、7月20日(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7楼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7楼 联系人:肖永超 尹友萍 2、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七日 附件1: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7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