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语音大事记┃人民的名义侵权案终审判决;腾讯诉群控软件获赔260万元 一周语音大事记┃人民的名义侵权案终审判决;腾讯诉群控软件获赔260万元 原创 China IP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6月6日 【案件】 “五常大米”被冒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来保护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本周提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严查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 国知局开展监管试点申报工作 松江大米等企业被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李泽厚声明从未出版《美的哲学》一书 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列入海南自贸港建设重点 李霞诉《人民的名义》侵权案终审判决 清理僵尸粉、群发消息...群控软件被判侵权 “五常大米”被冒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来保护 美驰”门窗,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16家视频网站遭侵权 河南汽修谭双有公司起诉小李补胎不正当竞争 极米科技IPO前夕遭峰米科技专利狙击 “起点读书”商标注册或有转机 热点新闻 热点新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严查“协和”“同济”等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的通知》,将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 通知指出,近期,部分医疗机构利用“协和”等知名医院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扰乱正常医疗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知名机构被冒牌问题在其他领域也时有发生。为促进医疗等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现决定以“协和”“华山”“湘雅”“华西”“齐鲁”“同济”“天坛”等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为重点,对知名医院等机构被冒牌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切实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相关链接: 【聚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严查“协和”“同济”等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 国知局: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申报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按照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工作部署,地方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申报工作通知。 相关链接: 【最新】国知局: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申报工作 松江大米、龙口粉丝…23家企业被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关于核准海伦市九瑞米业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第三六三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海伦大米、松江大米、运漕酒(运酒)、龙口粉丝、凤凰单丛(枞)茶等5个产品的23家企业(见附件),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 相关链接: 【关注】松江大米、龙口粉丝…23家企业被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李泽厚声明从未出版《美的哲学》一书,出版方:系合法出版物 当日下午,授权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上述李泽厚作品的京贵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对此回应称,上述作品为合法出版物,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相关链接: 【关注】李泽厚声明从未出版《美的哲学》一书,出版方:系合法出版物 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列入海南自贸港建设重点任务 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方案》),计划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其中,涉及知识产权工作相关部署摘编如下: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私人和法人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和继承的权利,以及依法征收私人和法人财产时被征收财产所有人得到补偿的权利。落实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失信惩戒等机制。加强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交易、存证等方面应用,探索适合自由贸易港发展的新模式。 相关链接: 【聚焦】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列入海南自贸港建设重点任务 诉讼案件 李霞诉《人民的名义》侵权案终审判决,法院:维持原判 根据小说《人民的名义》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播出后深受观众喜爱,曾一度引起全民热议。然而不久后,小说《人民的名义》的作者及出版社即被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原因是《人民的名义》涉嫌剽窃了李霞在先创作的小说《生死捍卫》。 该案所涉两部小说篇幅长、容量大、情节复杂,涉及思想表达二分法的具体运用、文字作品实质性相似的比对方法等问题。 相关链接: 【案件】李霞诉《人民的名义》侵权案终审判决,法院:维持原判 清理僵尸粉、群发消息...群控软件被判侵权并赔偿260万元 2日,这一“群控”软件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在杭州宣判,杭州互联网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腾讯计算机公司、腾讯科技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60万元,并消除影响。 相关链接: 【案件】清理僵尸粉、群发消息...群控软件被判侵权并赔偿260万元 “五常大米”被冒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来保护 五常大米协会制定有《“五常大米”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对“五常大米”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使用申请程序、管理、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明确。2012年4月27日,“五常WUCHANG及图”商标被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019年3月,五常大米协会发现X商贸有限公司(下称X公司)在自己经营的市场店铺中销售有标记“五常”、“稻花香”字样的涉案大米产品。五常大米协会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X公司诉至法院。 相关链接: 【案件】 “五常大米”被冒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来保护 美驰”门窗再现李逵与李鬼,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北京美驰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美驰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13日,其使用在非金属门、非金属窗上的“美驰”注册商标在2009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公司在行业内享有很高的美誉度。 近日,北京精品美驰门窗有限公司(简称精品美驰公司)就美驰公司起诉该公司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予以受理并作出二审判决。 相关链接: 【判决】“美驰”门窗再现李逵与李鬼,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一款APP搞定全网视频?16家视频网站遭侵权 “花几十块钱就能搞定那么多视频网站,这款视频APP可能有问题!”2019年8月,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城北派出所接到辖区张某报警,称自己下载了一款名为“蝴蝶精灵”的视频APP,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这款只花了29.9元的视频APP,竟能收看各大视频网站的收费视频,其“功能”之强大让他觉得不可思议,心悸之余便报了警。 办案民警围绕这一线索展开初查,发现这款名为“蝴蝶精灵”的视频APP确实不一般:用户下载该款APP后,花29.9元购买激活码成为会员,即可越过16家主流视频网站的播放鉴权机制,直接观看网站的付费视频,明显侵犯了视频网站的利益。泰州海陵警方决定立案侦查。 相关链接: 【关注】一款APP搞定全网视频?16家视频网站遭侵权 河南汽修业第一案再起波澜:谭双有公司起诉小李补胎不正当竞争 5月28日,记者获悉,河南汽修业2020年第一案——小李补胎状告“补胎警长”谭双有不正当竞争案再起波澜:谭双有公司已经起诉小李补胎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该案将于下周在郑州中院开庭审理。 今年4月3日,记者报道了小李补胎起诉谭双有不正当竞争,事起谭双有常年指名道姓揭批举报小李补胎滥用蘑菇钉补胎等,让小李补胎忍无可忍。谭双有却认为,自己只是行使了一个公民对企业正常的批评权利。报道发出后,迅速受到社会关注。 相关链接: 【地方】河南汽修业第一案再起波澜:谭双有公司起诉小李补胎不正当竞争 索赔4500万元!极米科技IPO前夕遭峰米科技专利狙击 6月2日晚,光峰科技控股子公司峰米科技于近日与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米科技”)、成都极米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津第二分公司之间的一项专利侵权纠纷,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2020)津03知民初159号】。 相关链接: 【聚焦】索赔4500万元!极米科技IPO前夕遭峰米科技专利狙击 二审改判!“起点读书”商标注册或有转机,法院判令国知局重作决定 2018年3月,“起点中文网”的运营主体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玄霆公司”) 申请注册“起点读书”商标。然而,此前已有多家公司成功注册含有汉字“起点”的商标,因与之构成近似,玄霆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玄霆公司不服,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至法院,一审败诉后,继续上诉。6月1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该案的二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原审关于涉案商标“起点读书”与三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的相关认定,二审法院予以支持。 不过,二审法院认为,引证商标之一已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在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被撤销并公告,不再构成诉争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最终,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和被诉决定,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 相关链接: 【关注】二审改判!“起点读书”商标注册或有转机,法院判令国知局重作决定 国际新闻 思保环球(CPA Global) 荣获科迪大奖 近日,软件与信息产业协会(SIIA)唯一核心大奖——科迪奖公布了最终获奖企业名单,思保环球(CPA Global)荣获“最佳大数据报告及分析解决方案”大奖,从近万家参与企业中脱颖而出,且在过往数年中多次获得该奖项。 科迪奖于1986年成立,素有“软件界奥斯卡”之称,致力于表彰软件、数字资讯和教育技术产业领域的杰出成就。科迪奖的评委来自各个行业,包括行业分析专家、媒体记者以及投资者等,评定标准十分严格,经过评委的重重选拔,最终只有少数公司能够入围。 相关链接: 【关注】思保环球(CPA Global) 荣获科迪大奖 韩文化部长官:保护著作权应对影视剧海外非法流通 据韩媒报道,5月27日下午,韩国著作权保护协会与学界专家进行的讨论会中对极速变化的数字媒体环境下著作权保护问题进行了讨论。新冠肺炎疫情下网络视频项目的需求剧增,因此对网络项目的非法流通及侵害状况,还有韩流项目及韩国IPTV、OTT进军海外的支援方案进行了协议。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长官朴良雨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造就的环境下我们需要让优秀的韩流项目进军海外,而韩国著作权保护院需要起到主导作用。我们国家数字媒体项目的网络流通环境高度发达,因此著作权政策也不是模仿其它国家而是需要给其它国家起个示范作用。 出租装有无线电接收器的汽车不构成向公众传播音乐作品的行为 近日,欧洲法院对第2001/29/EC号指令第3(1)条和第2006/115/EC号指令第8(2)含义内的“向公众传播”概念进行了重新解释,明确指出,在这些规定的含义范围内,出租装配了无线电接收器的汽车并不构成向公众传播的行为。 此前,瑞典最高法院针对两起涉及车内装配内置无线电接收器和CD播放器的租车公司的版权侵权案件请求欧洲法院作出初步裁决,并请求法院评估出租装配了收音机和接收器可以使顾客收听音乐作品的汽车是否构成“向公众传播”。 为了确定出租装配无线电接收器的车辆是否构成第2001/29/EC号和第2006/115/EC号指令所涉条款的含义范围内的传播行为,有必要从租车公司所发挥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及其介入传播的蓄意性进行个体评估。 因此,参考第2001/29/EC号指令第27条,该条实质上再现了欧洲法院关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8条“仅提供能够实现或进行传播的物理设施本身并不等于本指令所指的传播”的联合声明。欧洲法院最终裁定,无线电广播接收器成了租用汽车的组成部分,无需租赁公司进行任何额外干预就可以接收该地区可用的地面无线电广播,因此,并不构成向公众传播受保护作品的行为。 IP 扫描二维码 订阅杂志 《知产观察家》 第二十一期: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信息立法你关注什么? 第二十期:艺术品抄袭的界限在哪里? 第十九期:AI+IP,未来已来! 第十八期:嫡庶之争—故宫衍生品的宫斗风 第十七期:该是谁的稻香村? ↓↓↓↓↓ 点下方“阅读原文”访问《中国知识产权》杂志网站 阅读原文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