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也鸿茅,败也鸿茅,小小商标可怕,可怕! simone 智信禾知识产权 2018-04-20 据网友爆料,鸿茅药酒近10年间被各个省份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高达2630次,甚至被勒令停止销售数十次。“鸿茅药酒”作为被大众所熟知的“治病强身”的“神酒”,一时间被爆出如此多的负面新闻着实让人大跌眼镜。实际上,“鸿茅药酒”能够有今天的知名度实属不易,内蒙古鸿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对“鸿茅药酒”的广告投入过亿,投放额居全国前列。除此之外,鸿茅药酒还在央视以及各大地方卫视循环播放广告,在热播剧《美好生活》中植入,渐渐树立起长辈送礼之佳选的形象。 鸿茅药酒的营销模式是成功的。“一瓶鸿茅酒,天下儿女情”这一广告语对于50后到90后来说都不陌生,“神酒”的形象也已经基本树立,“鸿茅药酒”这一商业标识已经拥有了极高的知名度。商标作为识别性标识,是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的显著符号,它具有承载生产经营者商誉的功能。企业通过商标的使用,引导消费者进行消费选择,可以说,知名商标所彰显的商誉本身就蕴藏着巨大的财产利益。2016年鸿茅药酒能创下16亿的销售额就是商誉隐形价值的一种体现,实际上,作为商标,“鸿茅药酒”的价值也已经远远超过这一销售数额。 早在1982年,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在第5类“药酒”等商品上申请注册“鸿茅”商标,接下来的时间里,“鸿茅”也相继在第29类、第30类、第33类商品上申请注册商标,“鸿茅”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已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极具市场价值、享有较高商誉的商业标识,却因为140多万元的退货订单和一篇网贴,面临着商业标识价值贬损的危险,如今“鸿茅药酒”这一商标让人联想到的不再是“神酒”,而是“毒酒”。 扑面而来的负面新闻对于鸿茅药酒的实质影响还未充分显现,除了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质疑、网民“揭底式的反弹”,鸿茅药酒还将面临食药监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的一系列调查。 经营者注册商标的目的在于保障自身的商誉不被他人不正当利用,并通过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使自己的商标权益得到保护。对商标进行投资能够获得巨大回报,包括企业商誉提升、整体实力增强,市场占有率扩大。但是商标除了保护商品经营者的市场利益,还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不受假冒行为的损害,商标与企业商誉之间的这种紧密联系,不仅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提供向导,更可激励经营者悉心维护品牌信誉。因此,作为经营者,不仅要关注对商标的宣传和推广,更需要重视产品质量,维护商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信誉。 对于“鸿茅药酒”到底是“神酒”还是“毒酒”,我们将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鸿茅药酒”的前世今生 的话,到2017年,来自广东的医生Tan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