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牛 商标授权 到期-红牛 商标 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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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商标争议案一审宣判!中国红牛输了但表示将要上诉_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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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红牛中国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未支持红牛中国享有红牛系列商标所有权的主张,同时驳回了对天丝37.5亿元的索赔。华彬集团表示将提起上诉。

红牛是一款世界驰名的运动饮料,红牛商标的拥有者是泰国天丝医药集团。1995年12月,泰国红牛授权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中国红牛),负责运营这一品牌在中国地区的发展。作为我国功能性饮料的领军品牌,红牛的商标授权问题一直备受业内关注。

由始至终,红牛商标都在泰国手里,中国红牛从商标授权的角度来看,只是泰国红牛商标的被授权方。双方的商标授权日期截至2016年底。授权到期后,中泰双方就“红牛”商标的归属掀起了轩然大波。

泰国天丝强烈要求收回运营权,但是中国红牛绝不放手,双方的官司已经打了好几年。中国红牛实际控制人严彬一方觉得自己才是商标权所有人,另一方觉得自己20年来建设的渠道网络也很重要,双方各持筹码,僵持不下。

随即状告泰国红牛,开出37亿索赔天价,要求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向其支付共计37.53亿元的广告宣传费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自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成立起的二十余年,泰国天丝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多份商标许可合同,

在此期间双方关于商标属权并无争议,“红牛系列商标”的权属状态是明确的,均归属于泰国天丝所有,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其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权的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红牛中国声明表示:中国红牛是“红牛系列商标”中国市场从零价值至数百亿市值的唯一投入方和贡献者。本公司有权使用“红牛系列商标”并享有其上所附收益等合法权益。本公司将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国红牛提供的证据包括

1、“红牛系列商标”在中国的策划、设计均由红牛饮料公司完成;

2、“红牛系列商标”在中国的申请及顺利注册系基于红牛饮料公司的巨大努力;

3、红牛饮料公司及相关红牛企业的长期、持续和勤奋经营为“红牛系列商标”创造了巨大的商业价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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