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之比较研究 北方商标专利 2019-07-26 在我国名牌、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被企业及地方政府广泛追捧。名牌、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的本质是什么,三者有何联系与区别? 一、名牌、驰名商标与地理标志 1、名牌的内涵 名牌即知名品牌。名牌也好、品牌也罢都不是法律概念,但名牌在消费者心中有着比较明确的含义。《辞海》对“名牌”的解释是:著名的、有信誉的品牌。企业凭借自身特有的资源优势,在产品设计、质量、包装、款式、品味、服务等方面形成与众不同的优点,并在长期营销中得到消费者信任而形成。因其知名度高,往往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它是一个产品的标志、质量、性能、使用可靠程度的集中表现;同时还凝结着企业的科学管理、市场信誉、追求完美的企业精神等诸多文化内涵。名牌即民牌。著名学者艾丰认为:名牌----“民定”、“民创”、“民护”、“民享”,所以说它的实质是“名牌是民牌”。 2、 驰名商标的效力 驰名商标是个法律概念,较之一般商标,驰名商标确实可以得到一种扩大的保护。在法律给予其扩大保护之前,对之进行认定就成为一个必经程序。《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198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规定驰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则确定了驰名商标保护的被动认定和个案认定原则。 我国商标法第十四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3、地理标志的内涵 地理标志所标识的商品大都具有悠久历史传统,是一定地域土地资源的沉淀和升华。体载着该地域土地精华的地理标志商品,是当地人民经过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摸索而寻找到的人类文明与当地的土地等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最佳结合点。这种适地适种的和谐统一,切实地体现并实践着现代农业科技所强调的特色经济和可持续发展。 二、名牌、驰名商标与地理标志的关系 1、名牌、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的交叉与重叠 名牌、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都是商业标识,因此,三者有很多共同之处。首先,三者在市场中都有较高的知名度,都是知名商品;其次,现实中存在一些商品的品牌既是名牌,也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同时又注册为地理标志,比如茅台酒。当然,地理标志与一般商标的共存本身说明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但至少目前来看,在我国,名牌、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为一体的品牌还大量存在。 2、名牌、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的差异 名牌、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有着一定的交叉和重叠,但三者的差异则更为明显。 (1)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都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名牌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2)驰名商标由法定机构个案认定;地理标志需要法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注册申请;而名牌不需要任何官方机构评比,它生产并存在于消费者的心里; (3)名牌和驰名商标存在于商品和服务的每个领域;地理标志则与自然环境有着密切关系,一般不会存在于与生长或生产环境与自然条件无关的商品或服务中; (4)名牌和驰名商标一般都属于某一个市场经营者的无形资产;地理标志则是整个地理标志产业全体经营者的集体性权益; (5)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都有比较明确的使用和保护范围,被侵权时有多个法律救济渠道;名牌则没有; (6)在国际保护方面,在相关公约的成员国内,只要能举证该驰名商标在该成员国已达驰名程度,即可获得该成员给予的驰名商标扩大保护;目前,地理标志在其他国家的保护需要首先在该国注册(当然前提是在所属国已经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名牌则不存在国际保护; (7)名牌和驰名商标的管理一般只涉及一个具体企业的经营;地理标志的管理则涉及整个产业链的经营与协调。 3、品牌管理下的名牌、驰名商标与地理标志 名牌、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都是品牌,因此应当遵循品牌管理的基本规律。任何企业的任何品牌都是由企业整体的经营宣传来支撑的,从公司的产品质量到售后服务,从员工的工装到总经理的名片,从公司的广告宣传到企业的内在文化,市场经营者的每个市场行为都在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公司的品牌,或为品牌加分,或致品牌贬值。因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也好,名牌也罢,要想使品牌积累起高附加值,让消费者产生足够的信赖,品牌的经营和管理就不能只注重广告宣传,不能只注重一些机构的评比、认定,也不能只注重注册之后获得的法律保护,市场才是检验所有品牌的唯一标准,消费者的满意、认可和选择才是所有品牌经营的最终目标。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