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废除 近日,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杭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的决定》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决定对《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2011年1月1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4号公布)予以废止。 地方规定的著名商标制度,其实质是将著名商标作为一种荣誉称号,由政府有关部门结合企业和商况、遵纪守法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评比和认定,由政府对企业和产品作出评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和保护。这项制度运行之初,对鼓励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关于废止原因,说明中指出,由政府对著名商标进行认定和特殊保护,存在着利用政府公信力为企业背书、对市场主体有选择地给予支持、扭曲市场公平竞争关系等问题,在操作过程中也滋生和带来了一些弊端。 地方著名商标制度与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不符,继续保留地方著名商标制度弊大于利;地方立法不应再为著名商标评比认定提供依据;对有关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应当予以清理,适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