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代理合同-国际商标代表什么意思是什么意思是什么意思

提问时间:2020-08-10 06:40
共1个精选答案
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8-10 06:40
最佳答案

相关小视频

什么是产品商标究竟“几个意思”?

“商标”是商标法基本概念之一,本是业内尽人皆知,其要义亦是不言自明,但在立法、理论和实务界的法条设计和概念使用时往往偏离了其基本要义,主要表现是将“商标”与“符号(标志)”混同,故仍有必要辨析其含义。

商标与符号的关系

1

商标是一种符号。商标首先是一种符号。根据《商标法》第8条的规定,构成商标的符号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2

商标是使用在商品上的符号。商标是一种符号,但不能将符号混同于商标,任何符号不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相联系就不可能成其为商标。符号与商品相联系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将符号实际使用在商品上;二是将符号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并指定使用商品。商标概念的构成包括商品和标志两个要素,缺一不可。

3

4

商标是作为商誉载体的符号。附着在商标上的商誉是社会公众对特定商标的评价和认同,其作用之一在于对社会公众的购买选择产生吸引力。对商标权的保护实际上是对附着在商标上的商誉的保护,商标的本质就在于附着其上的商誉。“商誉与作为其符号的商标不可分割,商标在其象征的商誉之外没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如果没有商业和商誉,商标就无所指代。”

《商标法》上的“商标”术语

我国商标立法在使用“商标”这一术语时,多数在概念上与“商标”的概念一致,但有的条文中“商标”已经与商品分离。略举两例说明之:

1

《商标法》第56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本条在立法技术上本是从“商品”和“标志”两个方面界定“商标”专用权的范围,但采用了“以核准注册的商标”的表述,就是将“商标”与商品分离的典型,其中的“商标”应是“商标图样”或者“声音样本”,可以统称为“标志”,即本文所称“符号”。

2

《商标法》第25条第一款和第26条第一款分别规定了基于双边协议或者国际条约的优先权和展会优先权,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对象自应是“同一商标”,即相同商品上的相同标志。但是,上述两个条款采用了不同的表述,第25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同一商标”自然已经包括了“相同商品”,本条款强调“相同商品”和“同一商标”即是将“商品”与“商标”分离,此处的“同一商标”实际是指“同一标志”。第26条第一款则是遵循了商标概念的一致性,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没有强调在注册申请人在“相同商品”上就“同一商标”享有优先权。两条款的表述也易生这样的歧义,即前者优先权限于相同商品和同一商标,后者则不受此限。

理论和实务上常用的包含“商标”的术语

1

2

3

商标抢注还是符号抢注?“商标抢注”或者“抢注商标”意味着被抢注的对象是“商标”,即未注册商标。《商标法》第13条第二款禁止抢注驰名的未注册商标、第15条禁止因代理或者代表关系以及其他特定关系的抢注在先商标、第三十二条后半段禁止抢注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属于制止商标抢注。对于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将他人姓名、企业名称、作品及其名称、作品角色名称等的抢先注册为商标,所抢注的并非是商标,不属于“商标抢注”,而是将上述符号抢先注册为商标,抢注的结果是商标。

4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