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阿里抢注万达商标!这家公司3次更名,国内抢注商标61件! 融诺知识产权 2018-06-15 近日,网上有人发现了万达集团旗下的“万达电商”商标被抢注了,抢注此商标的正是马云的阿里巴巴。 从中国商标网站上了解到,“万达电商”商标已于2016年8月1日被申请注册。申请人是“阿里巴巴(全球)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地址是香港九龙尖沙咀一座大厦。 阿里巴巴怎么会抢注万达商标? 对于这个问题,昨天下午,阿里巴巴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在微头条上回应此事称:“文中提到的‘阿里巴巴(全球)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家认识的阿里巴巴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山寨阿里’。阿里也是受害者,所以,老王别开枪,真不是我……” 看来,阿里这次是躺枪了... 这是家什么公司?看完后扎心了 据资料显示,阿里巴巴(全球)實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注册于2011年12月,是一家香港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信息显示,该家公司最初的名称为“美國承龍教育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又在当年12月7日更名为“雲彝藏要(香港)宜生堂國際集團有限公司”,2014年6月又更名为“全球茶市產業聯盟基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为何如此频繁更名…… 在商标局网站查询,这家频繁更名的公司在内地申请的商标多达61件,包括“一带一路”“亚投联”“eWTP”等全球经济领域热门话题,还有“狮子币”“飞币”“亚币”“A ALICOIN”“飞比特”“飞链”“合约链”等区块链和CIO行业词汇,还有香港卫视热门节目“壹周达人秀”等名称。 目前,该公司在厨房洁具、教育娱乐、方便食品、运输贮藏、金融物管等类别注册的“一带一路”均告无效,“亚投联”等多个商标也处于商标无效或等待驳回复审状态。 看完后,是不是扎心了? 2017年4月据报道,海那边、土巴兔、PP租车等一大波商标被抢注。 此外,更有一家名为 “奇虎投资有限公司”的企业,试图抢注一百多家互联网企业的商标,其中包括:爱余额宝、饿了么、虎嗅、图吧等多个知名品牌。 商标被抢注会怎样? 商标被抢注就像被安了一颗定时炸弹,随时被对方发起诉讼,不能再使用该品牌开展业务,极端情况被迫更名,过去费尽心血的品牌建设努力付诸东流。 而你将面临的是潜在的高额诉讼索赔,或者诱导你高额购买。 有人说,企业刚刚成立,资金有限,各方面都需要用钱,钱必须用在刀刃上,商标申请需要缓一缓,待其他方面用完有结余或者找到投资人后再申请。 有人说,公司刚起步,没什么名气,不会有什么人关注我们,那么告诉你,有那么一批职业的商标抢注人,他们的眼睛始终盯着某个行业,只要这个行业出现新的公司,他们就开始抢注商标。一旦被人抢注后,所要花费的费用是前期申请的几十上百倍,甚至成千上万倍。 商标应该什么时候申请? 很多企业的企业字号和产品品牌都是一致的,企业在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同时,就应该查询是否可以注册商标,一旦确定可以注册商标,在企业营业执照下来的第一时间就提交商标申请。 如果企业字号和产品品牌不一致的,建议字号和品牌同时都申请商标注册保护;如果公司品牌有图形LOGO的,建议在图形设计完成前,先将文字部分申请,不要想着等LOGO设计完成后一并申请,那样可能你已经丧失了申请时机。这也正是互联网行业“快”的特点。 “互联网+”行业的商标保护类别 “互联网+”与传统的互联网的品牌保护有很大不同,涉及的商标保护领域更多,同时,互联网自身也会有很多新的东西出来,也就会涉及到新的商标领域的注册,这也正是互联网行业“多”、“新”特点的体现。 “多”还体现在企业LOGO、广告语、字号等都需要申请商标保护。 那么作为“互联网+”行业的企业,最基础的商标保护类别有哪些呢?大致总结了下,最少包含以下几类: 第9类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对应“互联网+”企业的产品APP软件; 第35类点击付费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对应“互联网+”企业的平台商务广告服务; 第38类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提供数据库接入服务等,对应“互联网+”企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滴滴因为自身拥有该类别的商标权,才能在商标侵权的诉讼中占据一定优势; 第42类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远程数据备份、云计算等服务,对应“互联网+”企业提供的与互联网相关的技术服务。 此外,“互联网+”企业还应将品牌在其所服务的传统行业的商品和服务上申请注册,如陌陌就是忽视了其服务的传统行业“交友服务”的商标。 商标遭遇抢注后的应对措施 所谓应对措施也都只是事后补救,部分措施也是治标不治本,甚至最终也不能够拿回商标权,只能起到延缓对方授权的作用,为自己更名或采取其他措施赢得时间,下面就将几种应对方法一一介绍: 对已经初审公告但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 如果异议没有成功,对方商标核准注册,那么可以商标注册满5年前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其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当然成功与否,依然取决于各方提供的事实证据。 如果对方获得商标权后,三年没有实际使用,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三年不使用撤销。 然而对方直奔你而来,也会有专业的人指导这些问题,相信对方也会考虑到,这条路理论上可行。 通过与对方谈判或协商,购买或者许可该商标。 上述应对措施无论是从时间、费用以及成功率等成本上来说,都是费力不讨好的,企业要从根本上解决抢注问题,需要企业自己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起完整的企业知识产权制度。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之路,必须事事走在先。 融诺知识产权超过200人的专业代理人、律师、咨询师与顾问团队,专业的一对一的顾问式服务,提供商标.版权.专利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给您的知产保驾护航!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阅读原文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