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该商标权影响营业利润-出租方租借商标免责协议书

提问时间:2020-06-28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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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法网商标注册 2020-06-28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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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少爷”商标侵权案一审有果_赵某某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就奇点同舟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奇点公司)起诉山东聊城当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当代公司)、北京小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小度公司)、赵某某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赵某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等5.8万元。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某的行为系商标性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当代公司作为赵某某经营场地的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向赵某某进行过合法经营的告知义务。当代公司在接到该案起诉后,采取了积极合理的措施制止侵权行为,故不构成侵权;小度公司在收到该案起诉后,及时将侵权内容进行了删除,已履行适当注意义务,无侵权的主观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目前奇点公司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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