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中 可以使用吗 不可以使用,该商标已经被人提出撤消三年不使用,正在商标撤消审查的程序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或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因此为避免恶意注册等问题,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啥意思呢? “撤销连续三年停止2113使用注册商标5261”的意思是,有人向商标局4102提出你这个商标连续3年没有使用,只要你1653提交了使用证据,他们就不能把你的商标怎么样。不是被人恶意注册的意思,只要这个商标名称没有被撤销,你就还可以继续使用。递交凭证之后,商标局会进行审查,你需要耐心等待,流程显示的更新可能没那么快,只要有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就没事。 如何解读: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 1、可以。具体审理时间一年到一年半都是有可能的。2、撤销一年之内不予核准,不是不予受理。通常办理的时候,是撤销申请与注册申请一并提交的。过去商标注册审理得慢,审查也不完全看是否在一年时间内。因此还是有较高的可行性的。3、理想状况下可行。但是现在商标审查加快了,想要得到注册,中间需要做更多的工作。对于企业商标的管理者,企业商标跨类别保护与三年不使用被撤销风险是矛盾。要经济地真实,善意地商业使用所有的商标,目前据我所知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公司的注册商标被人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被人申请撤销的疑问? 楼上的回答我添加:1。现在取消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