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开了一个便利店、自己网上模仿了一个logo、注册商标产权雷同可以吗?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法律只规定了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那么相同与近似的标准,通常是以是否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解来进行判断。如果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不一样的,不会引人误会的,就不属于相同或者近似,不侵犯注册商标。 由于你是不同领域的产品,除非对方是驰名商标,不然就算完全一样,也不构成侵权。驰名商标的保护,根据《巴黎公约》《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不同种类的产品也不能使用相同或类似的驰名商标。 被美宜佳便利店起诉商标侵权,本人又缺席审判,现判决书已送达,不过本人已直接加盟美宜佳,还可以和解吗? 不能和解判决下来后,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