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关于知识产权法中关于商标权的答案,谢谢大家了 泰和2113珠宝制造有限公司申请的“盛福”商5261标被国家工商4102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1653册。盛福珠宝制造公司(以下简称盛福公司)与泰和珠宝制造有限公司签定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也就是说商标所有权是在泰和珠宝制造有限公司受理的,只是授权给盛福珠宝制造公司用,何来的原告盛福公司以升福公司与金盛福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一说?此商标在你的表述过程中没有出现转让的事实。先把这几个公司的名字理一理,弄不好用ABCD代替!如果原告是泰和珠宝诉升福公司与金盛福公司侵权还说的过去。那就权当是这样吧。现在看来“盛福”与“升福”是相似商标无疑,但是,要知道时间在2000年之前的商标审查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商标法和实施条例至今为止修正过多少次了大家都知道。个人觉得协商共存吧。或者分别使用。 知识产权和商标的关系 简单来说,知识产权是copy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