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制止侵权: (1)立即停止销售的订单; (2)收集和销毁侵权商标; (3)消除对现有产品的侵权商标; (4)没收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或其他犯罪工具; (5)如果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或者侵权商标和产品难以分开,请命令并监督侵权商品的销毁。 如果侵犯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处以非法营业额的50%以下或所得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视情况而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应侵权者的要求,命令侵权者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通则》第118条规定:如果公民和法人的商标专有权受到侵犯,他们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