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商标相同或近似 《商标法》第52条第1款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产品或类似产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即属侵权。因此,判断商标是否相同是确定侵权的关键环节之一。 在确定商标相同或相似时,应遵循一般公众关注的标准,关注商标对消费者的总体感觉,同时比较商标的主要部分商标,并在以下位置注册被控侵权商标:商标隔离比较。在这种情况下,将以相关消费者和运营商的普遍关注为标准,并且在比较对象处于隔离状态下将注册商标与涉嫌侵权商标进行比较,而无论商标的主要部分是否为字体样式发音和含义;图形的组成和颜色;或合并元素的整体结构明显不同,并不构成一个近似值。因此,被告在同一产品上使用“ Yifen + Graphic”商标并不构成对原告“ Yifang + Graphic”注册商标的侵犯。 此外,判断商标近似中注册商标的独特性和受欢迎程度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根据《商标法》第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应具有鲜明的特征以便于识别。区别性,也称为标识,是指在产品或其包装和服务上使用商标时,它可以引起普通消费者的注意,并将其与其他商品或服务区分开。商标的独特性是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是对应用商标进行实质审查的重要方面。对于注册商标,它们都应具有独特性,但是在实践中,商标的独特性仍具有不同的优缺点。一些商标设计非常原始,并给消费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确定被控商标是否具有“搭便车”。对于识别性较弱的商标,很难判断他人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