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商标时能使用符号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8条可以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与其他人的商品区分开的任何可见标志,包括文本,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以上要素,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第9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有鲜明的特征,易于识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先前获得的合法权利相抵触。 商标注册人有权表明“注册商标”或注册商标。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用作商标:(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和勋章以及名称或名称相同或相似中央国家机关所在特定位置的地标这些对象具有相同的名称和图形。 (2)与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和军事旗帜相同或相似,除非该国政府同意; (3)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旗帜和标志相同或相似,除非得到该组织的同意或不容易误导公众; (4)除授权的内容外,与表示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记和检查标记相同或相似; (5)与“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名称和标志相同或相似; (6)有种族歧视; (7)夸张的宣传和欺骗; (8)危害社会主义道德或其他不利影响。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已知的外国地名,不得用作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一部分;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第11条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1)仅此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2)仅直接表达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和其他特征; (3)缺乏鲜明的特征。 前款所列标志如果使用后具有鲜明的特征并且易于识别,则可以用作商标。 第12条如果使用三维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则仅由商品本身的性质引起的形状,获得技术效果所需的商品形状或赋予商标外观的形状具有重大价值的商品可能未注册。 第13条申请相同或相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翻译,可能会造成混淆,并且未注册并禁止使用。 申请注册不同或不同产品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会误导公众并引起公众利益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翻译。受损害的驰名商标的注册人,它将不会被注册。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