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进去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了吗?待遇如何?可以接受吗? 它被视为商标局的下属单位。由于每年的商标注册过多,商标局内部的人员甚至无法对其进行审查,因此成立了该部门来帮助审查商标。至于他们的待遇和其他问题,在线声明是可信且令人难以置信的。 商标审查合作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的公共机构。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达商标服务中心的批复》(中央政办府字[2014] 55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知》和商业上更名为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劳动者之言》 [2014〔第126号〕,通达商标服务中心更名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合作中心,主要负责商标辅助审查等工作。 参考 查看网络。看网络[引用时间2018-1-15] 共有商标是不是属于集体商标?? 普通商标不是集体商标。 普通商标是指普通商标权,是由多个主体共享的同一商标的商标权。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同一商标注册的,可以共同享有和行使商标权利。这是多人同时申请同一商标的折衷方案。在普通商标权中发生商标权的转移,商标权的许可和商标权的质押时,除非签署其他协议,否则必须获得其他共同所有人的一致同意。 共享商标和集体商标的申请人之间的区别在于,共享商标不是集体商标,并且集体商标和共享商标之间存在许多差异。(1)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独立名称拥有商标权; (二)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和管理应当制定统一的规则,并接受公众监督; (3)集体商标公司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四)集体商标遭受商标侵权的,其损失应包括集体组织全体成员遭受的损失; (5)当成员退出小组时,他不能再通过使用集体商标,相同的新成员可以享受商标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