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的商标争议 向来自诩“国酒”的贵州茅台正在遭受多家媒体关于这一称谓“合法性”的强烈质疑。 2012年7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台了最新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一律予以驳回。由此引发了上述“国酒茅台”并未获得“官方许可证”,茅台未来还能否宣称“国酒”的争议。 白酒营销专家肖竹青表示,这是一个企业的欲望伤害了一个行业的利益! 肖竹青表示,从营销的角度来说,茅台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高端酒的影响,而从另一方面看,茅台这么做打击了其他国字号的高端白酒。 而有业内人士称,茅台注册国字号商标的目的是清理白酒业内的国字号产品,意在提高国酒门槛。 2012年7月20日,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已通过了初审。国酒茅台”商标为4个,均为33类。申请日期为2010年6月9日。4个注册号的商标使用类别为:果酒(含酒精);苦味酒;葡萄酒;开胃酒;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酒(饮料);含酒精液体;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料酒;食用酒精。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 通过终审可能性小 “作为企业,站在自身的利益角度去申请注册商标,这是企业的问题”,白酒知名营销专家铁犁表示。但是,国酒茅台商标只是初审通过,在公示期内估计会有很多企业提出异议,最终能否通过还有一个过程,我个人估计通过的可能性很小”。长期以来以“国酒”身份进行宣传的贵州茅台,其实并没有取得“国酒茅台”商标。茅台公司十几年来一直在不遗余力地进行申请。 截至2012年10月20日,3个月的初审公示期终于结束。在3个月公示期内,针对“国酒茅台”4个不同图案的注册商标申请,社会各界共提交了95件次异议,其中93件次“待审”,因此商标网上显示的流程是处于“变更异议”中。 虽然初审公示期已结束,但根据相关流程,裁定是否通过还需要等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如果裁定后,任何一方提出复议,还将需要更多的时间。如果闹到法院,最终裁定要到2017年。 如何看待茅台因为注册不成“国酒”商标而起诉工商总局? 首先,不服行政处理而提起行政诉讼,是茅台酒厂的诉讼权利,也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体现。其次,茅台酒厂一而再、再而三地申请注册“国酒”商标并穷尽商标评审、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说明“国酒”商标确实具有极大的广告效应和市场价值,体现了企业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的主张,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倒也可以理解。第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国”字加商品名称的字样,早已统一认识(《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1)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2)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法院系统目前个案中,也是类似观点。第四,即使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再驳回茅台酒厂的“国酒”商标注册申请,茅台酒厂也不抛弃不放弃,虽然屡败屡诉,仍然契而不舍地在坚持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不断提出新的“国酒”商标注册申请,说明商标注册的个案审查原则被茅台酒厂运用到极致!也许,也许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在哪件个案中就放松把关或者改变看法呢,兴许就支持“国酒”商标注册呢!那样的话,一下子就全部翻盘啦!进攻总是容易的,防守总是艰难的,千里之堤了可毁于一旦呢!第五,市场经济就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经济参与者的市场地位和品牌美誉度、品牌价值也是动态变化的。《商标法》禁止将带有欺骗性或者有不良影响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广告法》禁止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作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宣传。“国酒”字样,本身含有或者暗含“国家级酒”“中国最好的酒”之义,本身就属《广告法》禁止在广告中出现的用语,若作商标使用则对其他经营者不公平,属于《商标法》规定的具有不良影响的不能作商标使用的用语。茅台酒厂就因为其茅台酒在特定历史情况曾获金奖、曾获得国家领导人好评,就宣称“国酒”并意图通过商标注册来垄断这一称号,这对同业经营者是非常不公平的,也是对国家法律、公平竞争秩序极大的挑战与危害!第六,茅台酒厂近年来大肆广告宣传“国酒茅台”,以致让消费者真得认为其如此宣传已是理所当然,这对我国《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权威都有极大损害,更加突显了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商标行政执法、广告行政执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是多么地弱势!而茅台酒厂又是多么地强势!如此明显的广告违法,居然十多年来没人去查处制止! 茅台酒商标 茅台酒的商2113标,最初用木刻印刷,只是在一个花瓣形的图案内,书写“贵州5261省茅台酒”几个楷书字样而已。后来才改为连史纸铅印。商标定名:成义酒房为“双德牌”4102,荣和酒房为“麦穗牌”,恒实酒房为“山鹰牌”。1952年统改为“工农牌”。1954年后,分1653为内销和外销两种商标:内销为“金轮牌”回(又名“工农牌”),外销为“飞天牌”。文革时期曾一度改为“葵答花牌”,旋又恢复“金轮牌”、“飞天牌”,一直沿用至今。 关于贵州茅台酒的:有人见过商标是个虎头的茅台吗?大家说的大多是飞天和五星。 茅台酒从未出现在老虎头上,您的酒不是茅台酒。 1您是否可以查看制造商(贵州茅台有限公司)。 2查看您酒中的香气,(茅台是一种酱香气)。 结合这两个基本点来判断您自己的标准。 冒用茅台酒商标金额300万元,是怎样的定性 据我了解,这主要与茅台商标的声誉,侵犯公司销售,影响和价格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