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瓶上的编号在哪里?? 酒瓶背面说明的规格为65毫米×85毫米并以红色套边,套边四周留有宽10毫米的白边,出厂日期为蓝色阿拉伯数字。商标印刷精美,色彩准确,切边均匀。 假“茅台”的商标和背贴都是用普通纸张印刷的,商标规格为 100毫米×140毫米,背贴规格为133毫米×85毫米。各种图案配色混乱,层次不清晰,颜色偏淡,规格不一致,所用字体也与真商标有明显区别,出厂日期字迹有红色的,也有其他颜色的。 如何看待茅台因为注册不成“国酒”商标而起诉工商总局? 首先,不服行政处理而提起行政诉讼,是茅台酒厂的诉讼权利,也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体现。其次,茅台酒厂一而再、再而三地申请注册“国酒”商标并穷尽商标评审、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说明“国酒”商标确实具有极大的广告效应和市场价值,体现了企业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的主张,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倒也可以理解。第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国”字加商品名称的字样,早已统一认识(《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1)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2)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法院系统目前个案中,也是类似观点。第四,即使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再驳回茅台酒厂的“国酒”商标注册申请,茅台酒厂也不抛弃不放弃,虽然屡败屡诉,仍然契而不舍地在坚持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不断提出新的“国酒”商标注册申请,说明商标注册的个案审查原则被茅台酒厂运用到极致!也许,也许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在哪件个案中就放松把关或者改变看法呢,兴许就支持“国酒”商标注册呢!那样的话,一下子就全部翻盘啦!进攻总是容易的,防守总是艰难的,千里之堤了可毁于一旦呢!第五,市场经济就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经济参与者的市场地位和品牌美誉度、品牌价值也是动态变化的。《商标法》禁止将带有欺骗性或者有不良影响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广告法》禁止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作引人误解或者虚假的宣传。“国酒”字样,本身含有或者暗含“国家级酒”“中国最好的酒”之义,本身就属《广告法》禁止在广告中出现的用语,若作商标使用则对其他经营者不公平,属于《商标法》规定的具有不良影响的不能作商标使用的用语。茅台酒厂就因为其茅台酒在特定历史情况曾获金奖、曾获得国家领导人好评,就宣称“国酒”并意图通过商标注册来垄断这一称号,这对同业经营者是非常不公平的,也是对国家法律、公平竞争秩序极大的挑战与危害!第六,茅台酒厂近年来大肆广告宣传“国酒茅台”,以致让消费者真得认为其如此宣传已是理所当然,这对我国《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权威都有极大损害,更加突显了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商标行政执法、广告行政执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是多么地弱势!而茅台酒厂又是多么地强势!如此明显的广告违法,居然十多年来没人去查处制止! 1986年12月28五星红色铁盖上有贵州茅台酒字样,无飘带,外壳一面右下角有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酒瓶上确... 要是真茅台酒(没有看到图)这酒应该属铁盖茅台(业内俗称,86年前茅台酒商标为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目前品相好,不跑酒市值在1,5万元到2万元之间。 茅台为何要申请“国宴”、“国酒”商标? 不仅是茅台一家,还在申请以这些国家字符开头的商标。几十年来,中国有八种著名的葡萄酒一直在争夺国家葡萄酒名称。著名的五粮液,粉酒,西峰都已申请国酒,国宴等商标,但与茅台相比确实是不够的。茅台酒申请国酒时,数十家中国著名葡萄酒公司都提出异议,因此这种国酒。顾名思义,国宴酒目前用于国宴。现在的国宴都是50场。年度茅台酒。没有这个名字,茅台仍然是国宴酒。现在,茅台酒已被驳回了国家葡萄酒商标,但茅台酒的名称已被烙印在中国人民的心中。这个名字实际上不是那么重要吗? 本人收藏一瓶中国贵州茅台酒厂出品的茅台酒18年了,酒瓶上的出厂日期是1996年,43度的,请教下值多少钱 1996年,目前43度500ml茅台酒的市场价值约为1200元。 43度属于相对低价值的葡萄酒鉴赏空间。最好保留53度茅台酒,以保存和欣赏其价值。 贵州茅台国隆酒锦绣前程酿酒瓶礼盒有两瓶,52度浓香型的,还有个铜老虎。里面多少钱一瓶 茅台有这个系列吗?它应该是小型工厂的产品,而不是太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