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立体商标 立体商标申请注意事项 一、如何申请注册立体商标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 立体商标,是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它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 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未声明的,视为平面商标。 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 申请注册立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商标图样。需要提交多视图的,应当放在同一张商标图样中,且最多不得超过6幅。商标图样的长或者宽不得大于10厘米,不于厘米。 二、立体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程序 根据《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立体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 (一)形式审查 主要审查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是否声明申请注册立体商标以及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主要包括立体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二条的审查、立体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和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另外,应当注意的是,立体商标同样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有关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规定。 1、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二条的审查《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1)仅有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是指为实现商品固有的功能和用途所必需采用的或者通常采用的形状。例如:安全扣。 (2)仅有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是指为使商品具备特定的功能,或者使商品固有的功能更容易地实现所必需使用的形状。例如:电源插头、容器。 (3)仅有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是指为使商品的外观和造型影响商品价值所使用的形状。例如:珠宝、瓷器。 2、立体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 (1)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或者常用形状的,例如:扩音器、巧克力等;但非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或常用形状或者含有其他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的除外。 (2)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或者常用包装物的,例如:糖果、化妆品等;但非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或常用包装物或者含有其他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的除外。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例如:眼镜、香水等;但三维标志本身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3、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 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包括立体商标之间和立体商标与平面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 (1)立体商标之间相同、近似的审查 (2)立体商标与平面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 立体商标怎么审查? 1.与商品无关的“装饰外观”商标的审查方法 对此类三维商标的检查类似于对二维商标的检查。此类商标的正面图片中显示的二维徽标可以注册为二维商标。通常可以注册该三维符号。 2。具有文字或设计元素的商品或包装外观商标的检验方法 对于这样的三维商标,只要文本可以注册为平面商标,就不会注册产品或包装的外观是否具有鲜明性或功能性,因此可以对其进行注册。但是,注册不会表明接受注册的原因。换句话说,当遇到投诉时,将判断产品或包装的形状是否受商标法保护。 3。产品包装外观检查方法及产品本身的外观商标 对这两种类型的三维商标的审查非常严格,应审查所有保护三维商标的一般原则和特殊原则。 对于三维商标法的注册申请,不需要提交三维对象,而只需提交可以表征三维形状的图形,例如通常是所有三维视图,或者三维效果图,但必须在注册申请中将其标记为““三维商标”或“三维商标”。